萬家小棗射雲紅
慶雲地處渤海之濱和魯北平原,因其特殊的地理條件和氣候因素,這裡盛產金絲小棗,是國家林業局命名的“中國金絲小棗之鄉”。每當金秋時節,這裡便呈現出“四野荷香飄天外,萬家小棗射雲紅”的美景,引得眾多遊人前來旅遊觀光。
據史料記載,慶雲自古就是我國小棗的主要產地之一,其栽培始於商周,興於魏晉,盛於明清,鼎於當今。上世紀70年代初縣境內齊周務村曾出土過夏商時期的“豆”(一種高底座盛食物的盤),其所盛物質化驗為酸棗,就佐證了商周時期慶雲開始栽培小棗。《慶雲縣誌》也記載:早在公元前69年至公元66年,慶雲地屬渤海郡,當時的太守龔遂勸民勤事農桑,規定百姓必植棗樹,就出現了“邑民以蒔棗為業,青疇綠野,彌望儘是棗林”的盛景。
至魏晉時期,朝廷更加重視棗樹栽植,棗樹的栽培管理技術也相當先進,棗樹發展較快,種植面積較廣。《齊民要術》介紹的“樂氏棗”指的就是今樂陵、慶雲一帶所產的小棗。隋代京杭大運河的開鑿通航也促使棗樹的大面積種植和小棗的販運,慶雲鬲津河(今彰衛新河)畔便形成了漫漫棗林。至今,慶雲境內漳衛新河南岸附近仍存活著一株隋唐時期所植的老棗樹,當地人稱它為“唐棗樹”,距今已有1600多年的樹齡。
至北宋時期,慶雲一帶棗樹種植面積進一步擴大。據《慶雲縣誌》記載:“北宋熙寧五年(1072年),縣民接令:廣種棗桑榆柳。”這一時期,慶雲小棗也已形成大宗商品,商販將小棗經大運河銷往都城東京及南方各地。
至明清時期,慶雲小棗種植進入盛期。《河間府志》記載:明洪武年間府屬各縣,均大行棗桑。當時,慶雲縣隸屬河間府,責令鄉民每戶在三年內種植棗桑1200株,均無賦稅,違者全家發配雲南充軍。朝廷命官將棗桑過數造冊回奏,並作為考核下屬官員依據,違者降罪,優者擢升。這時,慶雲縣棗樹得到大面積種植,境內呈現出“麥秀油油,禾黍蘩蘩,桑以沃若,棗以纂纂”的喜人景象。“靖難之役”後,慶雲一帶十戶九空,新遷移民大多種植棗樹以作紀念。另據《慶雲縣誌》記載:明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慶雲知縣王之寀興修水利,大種棗樹。
清初沿用明制,栽植棗樹仍無賦稅,到乾隆年間,慶雲的棗樹發展達到鼎盛時期。《慶雲縣誌》記載:乾隆十二年(1747年),朝廷專門從國庫給慶雲撥付銀元十萬三千九百兩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百姓連續三年大種棗樹。慶雲知縣甘怡重修鬲津河上的東關大橋,特請直隸總督方承觀題寫“歲甘”橋名。明清時期,慶雲境內馬頰河畔的月陽橋下,已形成比較成熟的小棗交易市場。每到收購調運時節,各地的坐商、行商都雲集於此,把外運的小棗東去登萊青三府轉運南方,或由馬頰河出海直抵南方及南洋;西行可通過京杭大運河銷往各地;北上京津銷往東北各省和西北地區。至民國時期,由於連年戰亂,慶雲棗樹種植緩慢。抗日戰爭爆發後,冀魯邊區八路軍藉助“棗樹行子”與敵人進行游擊戰,日本鬼子氣急敗壞,對慶雲境內棗樹大肆砍伐焚燒,棗樹數量急劇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全民大煉鋼鐵年代,慶雲的棗樹部分遭到砍伐。值得慶幸的是,慶雲縣境內西界的鄧家、姚家、坊子一帶和東端張培元村一帶仍保存下來明清時期所植的兩大古棗樹群,數量多達萬株以上。
到上世紀80年代,由於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加之政府因勢利導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慶雲縣農民種植棗樹的積極性十分高漲。90年代,縣裡拿出專項資金建立了金絲小棗良種育苗基地、采穗圃和示範園,與山東省果樹研究所合作成功培育出金絲小棗系列新品種,還先後幾次出台發展棗樹生產的優惠政策,全縣掀起棗樹種植的高潮。到1997年,慶雲實現大地棗園化,成為全省第一個實現棗糧間作化、棗林間作化的縣。進入新世紀,慶雲連續多年實施“棗牧富民”
工程,動員和鼓勵民眾廣植棗樹,並為棗農確權發證,棗樹種植業得到快速擴張。目前,全縣擁有棗樹總量超過1000萬株,可年產優質小棗10餘萬噸。慶雲大做小棗深加工的文章,依託鼎力集團先後研製出棗汁、棗啤、棗粉、棗紅色素等新產品,成為廣大消費者的“新寵”,實現了小棗資源最大限度的綜合利用,小棗也因此身價倍增成了“金豆豆”。
近幾年,慶雲傾力打造“生態棗鄉”品牌,開發建成唐棗生態園和一批小棗採摘園,只見處處棗林景色迷人,春來蜂蝶飛舞,夏時綠衣婆娑,金秋紅果流光,冬季虬枝盡展,把棗文化演繹得淋漓盡致,也把“北方旅遊勝地”的美名傳播得更遠。(青綠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