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一:燈,是漢族中秋節舊俗,流行於長江中下游地區。用綢緞和桑皮油紙貼成紅燈。在安徽蕪湖,用四到六塊布滿花卉、鳥蟲、梅蘭、竹菊的鐵畫片,做成燈形,外面蒙紙或綢,裡面點燭,掛在屋檐下、庭院中。農曆八月十五前後點燈七天,燈月交輝,別具清醒。
基本介紹
- 中文學名:萬壽菊
- 拉丁學名:Marigold
- 界:植物界
- 門:被子植物門
- 綱:雙子葉植物綱
- 目:菊目
- 科:菊科
- 屬:萬壽菊屬
之為燭;放在地上的用來點燃的成堆細草和樹枝叫做燎,燎置於門外的稱大燭,門內的則稱庭燎。
中國現存最早的火把燈具出於戰國,在《楚辭·招魂》中有“蘭膏明燭,華鐙錯些”的記錄,說明戰國時已出現“鐙”這個名稱了。在周代,“鐙”、“登”通用,《爾雅·釋器》:“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豆籩,瓦豆謂之登。” 徐鉉曰:今俗別作燈,非是,晉郭璞云:禮器也。
古人把“鐙”稱燈,應是字義的假借。豆,是商周時期的一種飪食器,用以盛放醃菜、肉醬等的器皿,也是古代的禮器,多用青銅、陶瓦所制。而陶豆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的燈具,在戰國的墓葬中,就可以看到一種盤底中央呈*狀突起可插燈芯的細把陶質豆,它就是當時的照明器具,也是我國古代燈具的主要形式之一。
從追溯豆燈的歷史,去理解“鐙”字的產生,我們就不能不看到我們的祖先在創造光明的同時,為燈具命名的思維性與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