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格中等教育改革法(Leygue Secondary Educational Reform Act),法國中等學校課程改革法案。1902年5月由萊格提出,法國議會通過並頒布。將中等學校的現代課程與古典課程置於同等地位,人文教育與實科教育並重;課程設定廣泛多樣,分組開設,自由選修;中等教育與初等教育相銜接,招收修完四年初等國小或4~5年中學預備班的學生;中等學校統一修業七年,分前後兩個階段,前段四學年,後段三學年。實施至192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萊格中等教育改革法
- 外文名:Leygue Secondary Educational Reform Act
- 提出者:萊格
- 提出時間:190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