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鹼(尼古丁)

菸鹼(尼古丁)

菸鹼(尼古丁),它屬神經毒,致毒機制主要為對中樞神經和膽鹼能神經的N—膽鹼反應系統,有先暫短興奮,後抑制麻痹的雙相作用。入口攝入時會有灼燒感,對消化道還具有局部的刺激作用。

如果中毒,需及時送往醫院就醫。若攝入過多,可能會導致急性中毒後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菸鹼
  • 英文名:Nicotine
  • 別稱:尼古丁
  • 化學式:C10H14N2
  • 分子量:162.23
  • CAS登錄號:54-11-5
  • 熔點:-79°C
  • 沸點:247°C
  • 水溶性:溶於水和乙醇
毒理,診斷,1.清洗排毒,2.呼吸衰竭處理,3.阿托品套用,4.防治心肌損害,5.對症處理,

毒理


急性 中毒 大多屬意外事故,包括投毒、誤服或有意吞服主要成分為菸鹼的煙油或成品農藥自殺,偶爾也有製作、萃取菸鹼和噴灑中毒的病例。菸鹼可經皮膚黏膜、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吸收的速度甚快。動物實驗急性中毒,開始有短暫興奮,煩躁不安,呼吸心率增快,其後很快轉入抑制麻痹,數分鐘至1小時內,死於呼吸麻痹。
臨床表現
經口攝入口內有燒灼感,較小劑量菸鹼可暫短刺激興奮嘔吐中樞,再加上它對自主神經節、腎上腺髓質、主動脈體和頸動脈竇中N一膽鹼受體和消化道刺激的作用,急性中毒初始出現噁心、嘔吐、腹痛、 腹瀉 、出汗、流涎、心動過速、血壓升高、呼吸增快、頭昏、眩暈、煩躁不安、怕光、視聽覺障礙等,隨後逐步恢復;大劑量中毒對中樞神經、膽鹼能N1和N2均有前述雙相作用,在上述中毒表現的基礎上進一步加重,出現肌顫、心前區疼痛、呼吸困難、面色蒼白、抽搐和神經麻痹等;大劑量嚴重中毒不但前述中毒症狀重,而且發展快,口、鼻有棕色泡沫,抽搐頻繁,精神錯亂和虛脫,呼吸在暫短增快後轉為慢而微弱,甚至出現呼吸 衰竭 。血壓暫短升高后很快下降。瞳孔先縮小後擴大。常因呼吸肌麻痹而於5分鐘至4小時致死。孕婦中毒可致流產或早產。

診斷


菸鹼中毒
急救處理

1.清洗排毒

經口中毒神志清楚者先催吐後洗胃,神志模糊不清者立即插胃管洗胃。洗胃液選用1%~3%鞣酸溶液或濃茶水,以促使菸鹼沉澱,減少吸收。洗後再服濃茶或鞣酸,尚可服藥用炭懸液吸附。碘也能與菸鹼形成難吸收的沉澱物,可用碘酊5~8滴加水100 ml或10%碘化鉀溶液3~5 ml加水50 ml口服,每小時1次,連續2~3次。1:(2000~5 000)高錳酸鉀液也可氧化破壞菸鹼,並有刺激胃黏膜誘吐的作用,故也可用於洗胃,或與鞣酸液、濃茶水交替洗胃。腸內殘餘毒物可用硫酸鎂導瀉,藥用炭懸液高位灌腸幫助清除。皮膚污染立即用大量清水或濃茶水沖洗和肥皂水徹底洗淨。呼吸道吸入者立即脫離接觸,並吸新鮮空氣或氧氣。

2.呼吸衰竭處理

出現呼吸衰竭表明菸鹼毒作用已發展至麻痹期,應迅速用人工呼吸機械做人工呼吸通氣,此時不宜給呼吸興奮劑,因為它不能解決呼吸肌麻痹,反而增加腦氧耗,有害無益。

3.阿托品套用

阿托品可解除早期出汗、流涎等症狀,而且還可防止菸鹼對心臟的損害,應及早使用,一般用0.5~l mg作皮下或肌內注射,必要時應重複使用,但不宜阿托品化。

4.防治心肌損害

及時處理 心律失常 ,防止發生心源性腦缺氧症。給保護心肌的藥物, 心絞痛 者可用常規劑量的硝酸酯類藥,心臟驟停者立即施復甦術。

5.對症處理

及時控制抽搐。腹瀉嚴重者給鞣酸蛋白,每次1~2g口服,每日3~4次。注意防治水、電解質和酸鹼平衡失調,加強支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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