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藏宗門”又稱“華藏法門”、“華藏功”,“華藏心法”、“華藏玄門”),教主為吳澤衡,“華藏宗門”是附佛外道,其擅長炮製邪說。
吳澤衡在《宗門品》中自稱“華藏”一脈初祖,自封法號“覺皇”,自誇“博大精深,貫通三界,統攝教宗”,暗示其是凌駕於各大宗教之上的“皇中皇”。與李洪志一樣,吳澤衡信奉“話不說大點沒人信”。
2014年7月30日凌晨,一代邪教教主的“神話”被警方的“獵梟行動”粉碎,廣東省公安機關在珠海依法查處非法組織,傳喚審查涉案人員80多名,搜查取締活動窩點多處,搜繳該組織宣傳品及財物一大批。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澤衡等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進行一審宣判,決定對吳澤衡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6年2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華藏宗門”(又稱 “華藏玄門”、“華藏法門”)為邪教組織。並對抗訴人吳澤衡、孟越抗訴請求予以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藏宗門
- 釋義:打著佛教名義的邪教
- 創建人:吳澤衡
- 創立時間:1990年
名稱由來,邪教定義,社會危害,精神控制,非法斂財,姦淫女性,依法查處,其人其事,主要教義,
名稱由來
華藏宗門創始人吳澤衡,出生於1967年7月18日,國中文化程度。他自稱是佛教第88世、禪宗第61世衣缽傳人,少林寺第32代傳人,是“大日如來佛”的化身,弟子拜他為師可以成佛;1990年他自創“華藏法門”組織,1993年改名為“華藏心法”,2013年改稱“華藏宗門”。
邪教定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給邪教組織作了明確的定義: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發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社會危害
精神控制
吳澤衡編撰了《華藏宗門宗脈世系表》,以“封法號、排輩分”來管理弟子,用誓願、恫嚇等手段控制道徒。
在“華藏宗門”《佛教規儀》中規定:信徒對師傅“頂禮膜拜,絕對服從”。
在拜師儀式上,弟子要發毒誓:“除了他自身之外,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這個密印,否則就輕慢了諸天護法,斷己短人慧命。
吳曾因罪入獄,2010年出獄恢復地位後,立即下令對意圖奪權的弟子進行懲處,接連發布《戒律度》、《戒品示》。《戒律度》用來清理門戶。《戒品示》則對弟子進行重新核定。
吳澤衡還設“戒品護法弟子”位,總持法門戒規,統律法門戒行,所有華藏弟子皆受戒品護法之全面監督。
吳澤衡多次對弟子們說:“如果違背師命,就會得癌症、絕症,家人將不得好死,會下十八層地獄”。
非法斂財
1、 拜師收費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吳澤衡招收弟子時,大多要收取拜師費,有時候是他自己親自收取,有時候則由核心護法弟子代為收取後轉交給他。拜師費一筆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據江蘇一名女弟子回憶,拜師那天,除了花1000元買僧衣,還給師傅包了一個6699元的紅包,才完成拜師儀式。
2、 弟子供養每次生日收數十萬元
每逢吳澤衡的生日,成道日,佛誕日,春節,中秋節,其母親生日等時節,他也都會授意心腹弟子散布訊息,其餘弟子則會紛紛來“奉獻”。
身家並不富裕的弟子趙某(化名)控訴,“在吳某衡及其弟子的蠱惑下,生日有兩次各給了2萬元,吳澤衡有次暗示說手頭比較緊,我又給了3萬元,請一尊佛像花了10萬元”。
據了解,弟子給吳澤衡的供養費,少則一兩百元,多則成千上萬元,其每次生日收的禮金達數十萬元。警方抓捕時,僅在他家中,就搜出幾百萬元現金。
3、兜售法器一枚印章達5.5萬元
2013年11月底,吳澤衡指定要為10多名辦企業的弟子各刻制一枚開光過的黑檀木印章。10多名弟子在感恩師傅之餘“非常榮幸地”購買了印章。記者了解到,其所謂的黑檀木印章,行家估價區區幾百元,每枚收費卻達5.5萬元。
此外,吳澤衡還喜歡舞文弄墨,並向弟子售賣自己具有“神奇法力”字畫,每幅字畫從幾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一名張姓弟子曾用50萬元購買吳某衡的字畫。
4 、天價培訓聊天2小時收10多萬
上世紀90年代,氣功熱時,吳澤衡就開始辦班收弟子,有些人追隨至今。一名知情人士透露,“今年3月份,吳某衡說要給華藏企業家聯誼會的20多名弟子網路授課。他與弟子們在網上聊天2個小時,每人收取5000元的培訓費,一次就斂財10多萬元”。
5、 全球借款數天籌集300多萬元
2000-2010年,吳澤衡因擅自發行股票罪、非法經營罪鋃鐺入獄,出獄後,他被法院追繳200多萬元罰款。為此,他在微博散布信息,稱師傅遭受迫害,又沒有錢,因此向弟子借錢。僅僅3天時間,就籌集到300多萬元。據記者了解,吳某衡籌到300多萬元借款後,至今都未上交給法務部門,錢反被用來買了理財產品。
6 、入乾股、分紅利
吳澤衡利用佛教為幌子,發展大批富商為弟子,並在深圳專門成立了“華藏企業家聯誼會”。他勸說、聚攏一批有錢的弟子辦實業。他讓弟子們出資幾百萬元在深圳開了一家御膳館,他以自己有飲食秘方的智慧財產權為由,占了50%的股份;讓弟子們出資在珠海開了一家佛具店,他以自己有“戒壇方”設計專利為由,占了50%的股份。
7、 天價御膳糖水2000多元一位
在吳澤衡占股50%的深圳御膳館,共有7道菜,價值從2000多元至6000多元不等,最便宜的“清肺飲”,其實就是普通糖水,也要2000多元一位。席間所吃的烏雞,在其微博上稱之為幾千年流傳下來的“原種雞”,是烏雞鼻祖,珍貴異常,一隻雞的成本就要1000多元。後經走訪了解到,他口中的原種烏雞,不過出自惠州的普通養雞場。
8、 指導炒股盈利抽成10%虧了自負
吳澤衡告訴弟子,他可以通過《易經》測算股票漲跌。按照他的要求,很多弟子找他幫忙買股票,而他卻規定,如果股票賺了,就算推薦3隻股票,2隻跌、1隻升,也要弟子從升的股票盈利中抽成10%,如果股票跌了則會找各種藉口圓謊,代價由弟子個人承擔。
9、 弟子閉關最便宜的一次幾千元
吳澤衡告訴弟子,只有閉過關的弟子,才會成為教派的中堅力量,而修煉到一定層次的弟子才具備閉關的資格。有弟子透露,吳澤衡會要求弟子閉關以作為修煉的一部分,大部分普通弟子閉關都是在幾個核心弟子家中舉行,只有高級弟子才會有機會到師傅家,由師傅親自教導閉關。閉關是要繳納費用的,最便宜的也要幾千元,能到師傅家閉關一次,則需要花費上萬元。
10、 治病斂財一個療程數十萬元
吳澤衡自稱為許多領導人和弟子治癒了癌症和疑難雜症,經常開藥方給弟子治病,一個藥方收費幾千元不等。吳澤衡推行“全息醫學”,號稱可以用所謂五行、氣息等治療癌症,一個療程數十萬元。
姦淫女性
吳澤衡要求別人捐款行善、全身心奉獻的同時,他自己雖然沒有合法收入來源,但靠著弟子們的“供養”,過的卻是帝王般的生活。
吳澤衡以“男女雙修可以使人達到學佛的最高境界”、“可以迅速提高修行”、“增強法力”、“其精液是高能量物質有益女性身體”等為名引誘、脅迫多名女弟子與其發生性關係,多名女弟子多次為其墮胎。
在吳澤衡身邊,有專職由10多名女弟子組成的“秘書組”值班“護法”,貼身服侍生活起居;其以皇帝自居,給弟子們起有含義的字號,“惠”字輩的為妃子,“輔”字輩的為重臣,“悟”字輩的為本家,多次為“心愛”的女弟子在澳門購買高檔服飾。
此外,吳澤衡抽名煙、喝名酒,賭博、唱K樣樣精通。吳澤衡的兒子2012年8月赴英國留學時,其一次就給了26萬人民幣的生活費;他有10多名子女(有些婚生,有些非婚生),全部用弟子供養款支付這些子女的高額生活撫養費;弟子為其在珠海購買了2套房產,一名弟子還賣房籌集15萬元給其用以在老家建房。據稱,警方抓捕吳澤衡時,在其家中發現大量弟子供奉的冬蟲草、玉石、勞力士手錶等高檔消費品,在其保險柜搜查出大量現金和性藥。
姦淫女弟子,連晚輩和幼女也不放過
“他就是個變態、騙子、惡魔,用卑鄙的手段性侵了我,還用陰招讓我流產……”一位女弟子的血淚控訴,撕開了“華藏宗門”掌門人吳澤衡偽善的面紗。
這位弟子所說的卑鄙手段,就是吳澤衡的“雙修”理論:“男女雙修可以使人達到學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可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強法力”。這位20齣頭從山東慕名前往珠海的女弟子,在給吳澤衡當秘書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就在修行之名下被姦淫,此後隨叫隨到滿足吳澤衡的性慾,並不讓其採取避孕措施。其所說的陰招,就是當這位弟子第一次懷孕時,吳澤衡以時辰不對,孩子不能要,否則會把痛苦帶給家人為由,讓其打胎。當這位弟子第二次、三次懷孕時,吳澤衡把自己調製的神奇藥水給她喝,導致其下體出血流產。流產後,吳澤衡還輕描淡寫地告訴這位弟子:恭喜你,疾病已除。
據了解,吳澤衡以“雙修”等名義引誘、脅迫女弟子與其發生關係。一受害女弟子稱:“基本上女弟子都跟他有過。他會逼我們去做人流打胎。”
依法查處
2014年8月5日,珠海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了一自稱“華藏法門”(又稱“華藏宗門”)的非法組織,傳喚、審查涉案人員60多名,搜查活動窩點多處,搜繳該組織宣傳品及財物一大批。據初步偵查掌握,該組織為首分子吳澤衡(47歲,揭陽市惠來縣人)等人涉嫌組織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詐欺、強姦等犯罪活動,其中15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5年7月14日上午,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由珠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澤衡等5人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罪一案。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級法院對被告人吳澤衡等5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認定“華藏宗門”(又稱“華藏玄門”、“華藏法門”)為邪教組織,並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吳澤衡有期徒刑十二年;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一十五萬元。
一審法院還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孟越有期徒刑四年。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袁明有期徒刑一年;以詐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被告人趙衛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劉閏紅免予刑事處罰。
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吳澤衡、孟越當庭提起抗訴。
2016年2月2日,廣東省高級法院依法對抗訴人吳澤衡、孟越“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作出了二審判決。二審認定“華藏宗門”(又稱“華藏玄門”、“華藏法門”)為邪教組織,並對抗訴人吳澤衡、孟越抗訴請求予以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其人其事
吳澤衡自稱“7歲承曹洞禪門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11歲入山隨師修行、習武、研讀兵法”。曾任“少林寺秘門掌門人”、“少林寺玄門功法創始人、掌門人”、“少林寺般若法門總監壇”、“少林寺武術協會氣功教練”、“嵩山少林寺武術館武術教練”等。但後經走訪調查,均被證實為虛假信息。1991年11月,他因涉嫌詐欺、流氓罪被惠來縣公安局刑警隊收容審查。2000年,又因擅自發行股票罪、非法經營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主要教義
1、宣揚災難論。吳澤衡自稱有“天眼通”、“宿命通”等特異功能,“可以預測一些將要發生的事情,看到一些別人看不到的東西”,“自己可以掌握他人命運,決定他人的生死”,甚至能“預測人類的未來”。並多次在其微博等網路平台發布信息稱“汶川大地震、日本大地震我都準確預測到了”。2010年出獄後,吳澤衡稱:“12841是我在監獄的號,但是蘊藏著巨大的秘密,是地球災難的密碼,就是說在2012年的8月4號1點鐘,地球將會出現重大災難,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2、神化自我。以“大日如來佛”的化身、秦始皇轉世的身份,公開神化自我,發展教眾,先後有“三四萬信徒追隨”。並制定《戒律度》、《戒品示》。《戒律度》用來清理門戶。《戒品示》則對弟子進行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