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柏瑞信用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泰柏瑞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泰柏瑞信用增利LOF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泰柏瑞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2.12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4606
- 成立日期:20110922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系統的信用分析,最佳化投資組合,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基礎上,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商業銀行金融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資於股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權益類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但可以參與一級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或新股增發,並可持有因所持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於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債券是指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商業銀行金融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除國債和中央銀行票據之外的、非國家信用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商業銀行金融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資於股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權益類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但可以參與一級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或新股增發,並可持有因所持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於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債券是指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商業銀行金融債券、商業銀行次級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除國債和中央銀行票據之外的、非國家信用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巨觀經濟趨勢以及貨幣政策導向,重點關注GDP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利率水平以及貨幣供應量等巨觀經濟指標,綜合考慮各證券市場的資金供求狀況、流動性水平以及走勢的相關性,在基金契約約定比例的範圍內,動態調整基金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從而最佳化資產組合的風險收益水平。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其中信用債又將成為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中的重點配置標的。在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投資上,本基金將在對未來利率趨勢、收益率曲線變動、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運用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騎乘策略、息差策略等,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主要關注巨觀經濟發展趨勢以及貨幣政策等因素,利用多因素分析平台,綜合研究當前的利率水平、經濟增速以及通脹水平等經濟變數,形成對未來利率走勢的合理預測,從而主動調整債券組合的久期,最佳化資產收益率。
如果預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將增加組合的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收益率下降帶來的收益;反之,如果預期利率將上升,本基金將縮短組合的久期,以減小債券收益率上升帶來的風險。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在確定組合久期的基礎上,本基金將綜合考量債券收益率曲線的形態及其發展趨勢,從而確定基金資產在長期、中期、短期債券上的配置比例。根據對收益率曲線發展趨勢的不同判斷,形成子彈型、槓鈴型或階梯型策略構造組合,並進行動態調整。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本基金將採用子彈型配置;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將採用啞鈴型配置;在預期收益率曲線平移時,則採用階梯型配置。
(3)騎乘策略:
當債券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於相對高位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會縮短,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這樣就可以獲得價差收益並通過持有該債券獲得穩定的票息收入。
本基金通過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的評估,結合各券種的流動性分析,積極尋找實施騎乘策略的機會。
(4)息差策略:
當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時,可以將正回購所獲得的資金投資於債券,從而獲取二者之間的息差收入。
(5)信用策略:
發債主體的資信狀況以及信用利差曲線的變動將直接決定信用債的收益率水平。本基金將利用內部信用評級體系對債券發行人及其發行的債券進行信用評估,分析違約風險以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識別投資價值。
本基金將重點分析發債主體的行業發展前景、市場地位、公司治理、財務質量(主要是財務指標分析,包括資產負債水平、償債能力、運營效率以及現金流質量等)、融資目的等要素,綜合評價其信用等級。本基金還將定期對上述指標進行更新,及時識別發債主體信用狀況的變化,從而調整信用等級,對債券重新定價。
本基金還將關注信用利差曲線的變動趨勢,通過對巨觀經濟周期的判斷結合對信用債在不同市場中的供需狀況、市場容量、債券結構和流動性因素的分析,形成信用利差曲線變動趨勢的合理預測,確定信用債整體和分行業的配置比例。
(6)個券精選策略:
在內部信用評級結果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個券的到期收益率、剩餘期限、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級、信用利差水平、稅賦特點、內嵌期權屬性等因素,對個券進行內在價值的評估,精選估值合理或者相對估值較低、到期收益率較高、票息率較高的債券。
(7)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結合了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下行風險有限同時可分享基礎股票價格上漲的特點。本基金將運用二叉樹模型以及B-S期權定價模型等量化工具評估其內在投資價值,結合對可轉換債券市場上的溢價率及其變動趨勢、行業資金的配置以及基礎股票基本面的綜合分析,最終確定其投資權重及具體品種。
(8)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條款、市場利率、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支持資產的現金流變動情況以及提前償還率水平等因素,評估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通過信用分析和流動性管理,輔以量化模型分析,精選那些經風險調整後收益率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力求獲得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3、新股認購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上市公司新股的基本面因素、收益率、中籤率以及股票市場整體估值水平,發掘新股的內在價值,綜合考慮基金資產的周轉率、成本費用率和市場資金的供需關係,從而制定相應的新股申購策略。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進行充分研究,綜合考慮權證定價模型、市場供求關係、交易制度設計等多種因素對權證進行定價,以期獲得穩健的當期收益。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巨觀經濟趨勢以及貨幣政策導向,重點關注GDP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利率水平以及貨幣供應量等巨觀經濟指標,綜合考慮各證券市場的資金供求狀況、流動性水平以及走勢的相關性,在基金契約約定比例的範圍內,動態調整基金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從而最佳化資產組合的風險收益水平。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其中信用債又將成為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中的重點配置標的。在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投資上,本基金將在對未來利率趨勢、收益率曲線變動、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運用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騎乘策略、息差策略等,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主要關注巨觀經濟發展趨勢以及貨幣政策等因素,利用多因素分析平台,綜合研究當前的利率水平、經濟增速以及通脹水平等經濟變數,形成對未來利率走勢的合理預測,從而主動調整債券組合的久期,最佳化資產收益率。
如果預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將增加組合的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收益率下降帶來的收益;反之,如果預期利率將上升,本基金將縮短組合的久期,以減小債券收益率上升帶來的風險。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在確定組合久期的基礎上,本基金將綜合考量債券收益率曲線的形態及其發展趨勢,從而確定基金資產在長期、中期、短期債券上的配置比例。根據對收益率曲線發展趨勢的不同判斷,形成子彈型、槓鈴型或階梯型策略構造組合,並進行動態調整。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本基金將採用子彈型配置;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將採用啞鈴型配置;在預期收益率曲線平移時,則採用階梯型配置。
(3)騎乘策略:
當債券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於相對高位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會縮短,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這樣就可以獲得價差收益並通過持有該債券獲得穩定的票息收入。
本基金通過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的評估,結合各券種的流動性分析,積極尋找實施騎乘策略的機會。
(4)息差策略:
當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時,可以將正回購所獲得的資金投資於債券,從而獲取二者之間的息差收入。
(5)信用策略:
發債主體的資信狀況以及信用利差曲線的變動將直接決定信用債的收益率水平。本基金將利用內部信用評級體系對債券發行人及其發行的債券進行信用評估,分析違約風險以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識別投資價值。
本基金將重點分析發債主體的行業發展前景、市場地位、公司治理、財務質量(主要是財務指標分析,包括資產負債水平、償債能力、運營效率以及現金流質量等)、融資目的等要素,綜合評價其信用等級。本基金還將定期對上述指標進行更新,及時識別發債主體信用狀況的變化,從而調整信用等級,對債券重新定價。
本基金還將關注信用利差曲線的變動趨勢,通過對巨觀經濟周期的判斷結合對信用債在不同市場中的供需狀況、市場容量、債券結構和流動性因素的分析,形成信用利差曲線變動趨勢的合理預測,確定信用債整體和分行業的配置比例。
(6)個券精選策略:
在內部信用評級結果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個券的到期收益率、剩餘期限、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級、信用利差水平、稅賦特點、內嵌期權屬性等因素,對個券進行內在價值的評估,精選估值合理或者相對估值較低、到期收益率較高、票息率較高的債券。
(7)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結合了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下行風險有限同時可分享基礎股票價格上漲的特點。本基金將運用二叉樹模型以及B-S期權定價模型等量化工具評估其內在投資價值,結合對可轉換債券市場上的溢價率及其變動趨勢、行業資金的配置以及基礎股票基本面的綜合分析,最終確定其投資權重及具體品種。
(8)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條款、市場利率、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支持資產的現金流變動情況以及提前償還率水平等因素,評估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通過信用分析和流動性管理,輔以量化模型分析,精選那些經風險調整後收益率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力求獲得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3、新股認購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上市公司新股的基本面因素、收益率、中籤率以及股票市場整體估值水平,發掘新股的內在價值,綜合考慮基金資產的周轉率、成本費用率和市場資金的供需關係,從而制定相應的新股申購策略。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進行充分研究,綜合考慮權證定價模型、市場供求關係、交易制度設計等多種因素對權證進行定價,以期獲得穩健的當期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
2、封閉期間,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紅利;登記在證券賬戶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紅利方式,不能選擇紅利再投資;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基金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4、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封閉期間本基金每年度收益至少分配1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90%;
6、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7、在封閉期結束轉為上市交易開放式基金後,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
2、封閉期間,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紅利;登記在證券賬戶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紅利方式,不能選擇紅利再投資;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基金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4、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封閉期間本基金每年度收益至少分配1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90%;
6、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7、在封閉期結束轉為上市交易開放式基金後,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