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柏瑞上證紅利ETF

該基金屬股票基金,風險與收益高於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該基金為指數型基金,採用完全複製策略,跟蹤上證紅利指數,是股票基金中風險較低、收益中等的產品。同時,該基金相對於採用抽樣複製的指數型基金而言,其風險和收益特徵將更能與標的指數保持基本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泰柏瑞上證紅利ETF
  • 類屬:股票基金
  • 投資理念:指數化投資理念
  • 投資範圍: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業績比較基準,投資目標,投資理念,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投資標準,分配原則,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基金終止條款,

業績比較基準

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並發布的上證紅利指數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更

投資目標

該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理念

該基金的投資管理將遵循指數化投資理念,以反映上海證券市場現金股息率高、分紅穩定的股票整體收益狀況的上證紅利指數作為標的指數,通過完全複製的被動式投資管理實現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為投資人帶來良好的長期投資回報的同時,滿足投資人多樣化的投資需求。

投資範圍

該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資於新股、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該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況(如流動性不足)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運用其他合理的投資方法構建本基金的實際投資組合,追求儘可能貼近目標指數的表現。

投資標準

該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指數化投資比例即投資於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5%,如因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清單內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因素導致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基金管理人將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該基金也可少量投資於新股、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該部分資產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對基金相對標的指數的超額收益率進行一次評估,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達到1%以上,方可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確定原則:根據上證紅利指數成份股當季分紅實際情況,儘量做到每季均勻分紅,並使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的千分之一。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還原後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
5、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90%,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終止條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契約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職務,而在6 個月內沒有新任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3.基金託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託管人的職務,而在6 個月內沒有新任基金託管人承接其原有權利義務;
4.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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