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沙體制是以“華沙公約”為基礎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和議定書系列。由8個檔案構成,即華沙公約;海牙議定書;瓜達拉哈拉公約;瓜地馬拉城議定書;蒙特婁第1號、第2號、第3號、第4號議定書。該體系形成於1929年至1975年。
華沙公約以外的7個檔案是對華沙公約的修改和補充。到1994年生效的只有華沙公約、海牙議定書和瓜達拉哈拉公約,為此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曾在1983年第24屆大會上通過決議,敦促各國儘早批准蒙特婁各議定書。該體系是重要的國際航空私法法典。
華沙體制是以“華沙公約”為基礎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和議定書系列。由8個檔案構成,即華沙公約;海牙議定書;瓜達拉哈拉公約;瓜地馬拉城議定書;蒙特婁第1號、第2號、第3號、第4號議定書。該體系形成於1929年至197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