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5號)精神,設立華容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容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華容區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增加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
(二)增加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的職責。
(五)加強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具體工作的職責。
(六)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檔案,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管理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監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分析和計畫生育統計調查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六)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劃,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高人口素質,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七)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全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八)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規範、指導、監督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業務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支出預、決算,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財務和基本建設工作,編制全區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督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扶養費的管理使用。管理局機關、下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工作的國際交流合作,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二)負責部分人群再生育行政審批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科學技術服務股)
負責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局辦公會議的重大事項,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各股室的工作關係;負責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辦理人大和政協的建議,提案;負責編制全區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指導全區計畫生育財務和基本建設工作;擬定全區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全區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督促檢查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制定全區計畫生育幹部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規劃;指導全區計畫生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國際、國內人口宣傳教育項目;負責綜合性的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政務信息、秘書事物、檔案資料、機關財務、信訪、督辦等工作。
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檢查、指導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協調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社會輿論宣傳。
指導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對節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負責病殘兒鑑定的組織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