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安禧保本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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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保本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安禧保本混合C
  • 基金類型:保本型
  • 基金狀態:封閉期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1.20%
  • 首募規模:36.58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399
  • 成立日期:20160413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運用投資組合保險技術,有效控制本金損失的風險,在本金安全的基礎上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根據中國巨觀經濟情況和證券市場的階段性變化,按照投資組合保險機制將資產配置於固定收益類資產與權益類資產。本基金投資的固定收益類資產為國內依法發行交易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金融債及次級債、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地方政府債、城投債、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本基金投資的權益類資產為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等。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基於VaR的風險乘數全程可變的CPPI策略(恆定比例組合保險策略)。基金管理人主要通過數量分析,根據市場的波動來調整和修正安全墊放大倍數(即風險乘數),動態調整固定收益類資產與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以確保基金在一段時間以後其價值不低於事先設定的某一目標價值,從而實現投資組合的保本增值目標。同時,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國家政策等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預測,分析和比較不同證券子市場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風險特徵,確定具體的投資券種選擇,積極尋找各種可能的套利和價值增長機會。
1、固定收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的配置策略
按照恆定比例組合保險原理,本基金將根據市場的波動、組合安全墊的大小確定並動態調整固定收益類資產與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通過對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實現保本周期到期時投資本金的安全,通過對權益類資產的投資尋求保本期間資產的穩定增值。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的資產配置具體可分為以下三步:
第一步,確定基金價值底線和安全墊。根據保本周期末投資組合最低目標價值(即最低保本金額,本基金的最低保本金額為投資本金的100%)和合理的折現率,計算當期的最低保本金額現值(即基金價值底線),基金資產淨值超過基金價值底線的數額即為安全墊;
第二步,確定權益類資產和固定收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根據權益類資產的預期風險收益特性和我司相關量化模型確定當期風險乘數上限,在此基礎上結合市場判斷和安全墊厚度等因素設定當期風險乘數,據此將放大後的安全墊投資於權益類資產,其餘金額則配置於固定收益類資產;
第三步,調整風險乘數及資產配置比例。在保本周期內,定期計算風險乘數上限並對實際風險乘數(權益類資產/安全墊)進行監控,一旦實際風險乘數超過當期風險乘數上限,則重複前兩個步驟的操作,對風險乘數進而整體資產配置比例進行動態調整。
CPPI策略舉例說明:
假定基金契約生效日本基金資產淨值為50億元,當期三年期無風險利率為3%(年利率,按複利計算)。
因本基金保本比例為100%,則期初基金價值底線為 億元,安全墊金額為50-46.44=3.56億元。假設基金管理人根據量化分析和市場判斷等設定初始風險乘數為3,則期初本基金權益類資產的配置金額為10.68億元,相應地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金額為39.32億元。
假設1年後權益類資產上漲20%,固定收益類資產按無風險利率增長,則1年後基金資產淨值為10.68×(1+20%)+39.32×(1+3%)=53.32億元。此時,本基金的價值底線為 億元,安全墊金額為53.32-47.83=5.49億元。若此時基金管理人根據實際情況將風險乘數調整為1,則相應地本基金權益類資產的配置金額調整為5.49億元,而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金額上升為47.83億元,即基金管理人賣出7.33億元(10.68×(1+20%)-5.49)的權益類資產、轉而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
假設本基金又經過 1年的運作,期間權益類資產遭受10%的損失,而固定收益類資產繼續按無風險利率增長,則此時基金資產淨值為5.49×(1-10%)+47.83×(1+3%)=54.21億元,基金價值底線為 億元,安全墊金額為54.21-49.27=4.94億元。假定基金管理人判斷股票等權益類資產市場經過調整後具有一定的上漲空間,在不超過當期風險乘數上限的前提下將風險乘數重又調整為3,則相應地本基金將投資4.94×3=14.82億元於權益類資產,剩餘部分(54.21-14.82=39.39億元)則投資於固定收益類資產,即基金管理人賣出9.87億元(47.83×(1+3%)-39.39)的固定收益類資產、轉而投資於權益類資產。
假設在最後6個月的運作期內,權益類資產上漲15%,固定收益類資產仍按無風險利率增長,則在保本周期屆滿時,本基金資產淨值為14.82×(1+15%)+39.39× =57.02億元。在CPPI策略下,本基金成功實現保本周期到期保本,並取得了14.04%的累計收益率。
2、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大類資產配置、類屬資產配置和個券選擇三個層次自上而下進行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管理,力求在實現保本目標的基礎上適當捕捉穩定收益機會。
大類資產配置主要是通過對巨觀經濟趨勢、貨幣金融政策和利率走勢的判斷確定固定收益類資產在利率類、信用類和貨幣類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同時也對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進行選擇性配置。
類屬資產配置主要通過分析債券市場變化、投資人行為、品種間相對價值變化、債券供求關係變化和信用環境等進行具體券種的配置。除了國債、金融債、央票、短融、中票、企業債、公司債、債券回購等類型外,本基金還將在綜合考慮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審慎進行可轉債、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等品種的投資。
(1)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轉債同時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相關特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的相對安全、收益固定的優勢,並有利於從資產整體配置上分散利率風險並提高收益水平。本基金將重點從可轉債的內在債券價值(如票面利息、利息補償及無條件回售價格)、保護條款的適用範圍、期權價值的大小、基礎股票的質地和成長性、基礎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進行研究,在公司自行開發的可轉債定價分析系統的支持下,充分發掘投資價值,並積極尋找各種套利機會,以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
(2)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具有票息收益高、信用風險高、流動性差、規模小等特點。短期內,中小企業私募債對本基金的貢獻有限,但本基金將在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行擇優投資。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多為非上市民營企業,個體異質性強、信息少且透明度低,因此在投資研究方面主要採用逐案分析的方法(Case-by-case),通過盡職調查進行獨立評估,信用分析以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回收率(Recovery rate)等指標為重點。此外,針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董事會批准,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市場交易機會捕捉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後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個券選擇方面,本基金將首先根據保本周期儘可能地投資於剩餘期限匹配的固定收益工具並持有到期,以最大限度控制組合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實現本金保障;其次,本基金還將通過利率趨勢分析、投資人偏好分析、收益率曲線形態分析、信用分析和流動性分析等,篩選出流動性良好、到期收益率有優勢且信用風險較低的券種。
3、權益類資產投資策略
(1)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勢,將積極主動的投資風格與嚴謹規範的選股方法相結合,綜合運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投資方法進行行業配置和個股選擇;在對巨觀經濟運行、行業景氣變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長潛力進行定量評估、定性分析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優選重點行業中基本面狀況健康、具有估值優勢、成長性良好、定價相對合理的股票進行投資,以謀求超額收益。
(2)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權證定價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充分考量可投權證品種的收益率、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力求規避投資風險、追求穩定的風險調整後收益。
(3)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有選擇地投資於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首先將基於對證券市場總體行情的判斷和組合風險收益的分析確定投資時機以及套期保值的類型(多頭套期保值或空頭套期保值),並根據權益類資產投資(或擬投資)的總體規模和風險係數決定股指期貨的投資比例;其次,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以及股指期貨流動性、收益性、風險特徵和估值水平的基礎上進行投資品種選擇,以對沖權益類資產組合的系統性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此外,基金管理人還將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同時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定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並報董事會批准。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保本周期內:僅採取現金分紅一種收益分配方式;
(2)轉型為“華安安禧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後: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一種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基金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2、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的規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經與託管人協商一致,可在中國證監會允許的條件下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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