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炬論》亦稱《侖菩提道次第明燈》,見行思想的代表作,噶丹派主要典籍。
阿底峽(982—1054)著於西藏阿里地區,據傳專為絳曲歐而作。阿底峽與格維洛哲合譯,共77頁,全部是頌文。解放前法尊法師從藏文翻譯成漢文流傳,共兩千餘字。全論講述為了避免死後墮入惡趣,在世時必須愛惜自身,敬奉佛法僧三寶,依照師長指導,根據戒、定、慧三學的規定,刻苦修行,以求得個人解脫。然後廣發普度眾生之宏願,實行六度,永離諸苦,普度眾生,往生佛土。尤其強調指出,只有圓滿完成顯教經論教理的學習,才能依次進修密法。規定了修學者自下士道到中士道,從中士道向上士道的修習程式,由淺向深。下土道學徒惟於世間和生死上尋求快樂利益,只求個人解脫,無普度眾生的願望。如說:“若以何方便,唯於生死樂,但求自利益,知為下士夫。”中士夫屬於小乘類。如說:“背棄三有樂,遮止諸惡業,但求自寂滅,彼名為中士。”上士夫不僅自求解脫,且助眾生解脫,具有自利利他和自脫度他的思想。如說:“若以自身苦,比他一切苦,欲求永盡者,彼是上士夫。”這部論著在藏傳佛教史上影響很大,15世紀宗喀巴以它為藍本,完成了《菩提道次第論》廣、中、略三部,成為格魯派佛教的根本典籍。有多種木刻本和抄本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