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菏澤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菏澤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27日,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掛牌,市政府副市長王忠想出席揭牌儀式並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黨組副書記李建剛共同揭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尹茂林主持揭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外文名:Heze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
  • 成立時間:2018年12月27日
  • 辦公地址:菏澤市中華路659號
  • 現任領導王鐵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機構簡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規定,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縣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研究擬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工礦廢棄地復墾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以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審查市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重點區域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總體設計及重要片區、地段的城市設計。負責審查城市道路、市政管線等市政工程的規劃和跟蹤管理。負責對建築工程、市政工程規劃的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對縣區城鄉規劃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跨縣區城鄉規劃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負責擬訂自然資源和規劃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市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規範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秩序,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等活動進行監測和管理,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監督縣區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市牡丹產業管理辦公室)。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協調處置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重要信訪事項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督查落實重要信訪事項處理。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考核、獎懲事項。負責科技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訂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負責有關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起草自然資源和規劃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牽頭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管理、規劃管理、測繪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承擔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等相關工作。牽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划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綜合改革科
負責開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牽頭編制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各項改革。承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重點課題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系統內專業統計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
負責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七)耕地保護監督科
負責擬訂全市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全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承擔全市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原(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八)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
負責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有關政策和標準、規範、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縣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九)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
負責開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
(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
負責擬訂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管理監督全市城鄉建設用地供應,負責全市各類開發區用地管理。
(十一)國土空間規劃科
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市級重大專項規劃。指導縣區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工作,完善規劃實施政策。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性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
(十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負責擬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耕地等國土空間轉用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三)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關於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工程。承擔全市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工礦廢棄地復墾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全市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縣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十四)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管理科
監督管理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擬訂全市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礦業權市場,調處重大探礦權和採礦權權屬糾紛。承擔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以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擬訂全市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全市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工作。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預警預報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持工作。
(十五)國土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管理市級基礎測繪和其他全市重大測繪項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統籌全市遍感影像獲取和利用,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衛星遙感和測繪地理信息標準化工作。擬訂全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全市測繪活動、質量。負責全市測繪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承擔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的政策並監督實施,審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匯交和測繪項目登記。組織指導全市基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產業發展和應急測繪保障工作,協調地理信息資源共享。開展全市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承擔地圖審核、國家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誌失去效能管理工作。
(十六)城市規劃科
組織編制和審查市城區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分區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總體城市設計及重要片區、地段、街區城市設計和重點區域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建築規劃科
負責市城區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建築工程審批後的規劃跟蹤管理;負責建築工程規劃驗線工作;負責建築工程規劃核實認可;負責建築工程規劃管理檔案的整理和移交。
(十八)市政規劃科
負責編制市政工程專項規劃;負責市區規劃建設用地範圍核心提城市道路、給水、排水、燃氣、供熱、電力、通信等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條件;負責與市政工程相關的各類構築物、建築物規劃方案的技術審查;負責市政工程項目審批後的規劃跟蹤管理、核實認可;負責管理和維護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組織城市地下管線普查。
(十九)縣鄉規劃科
負責指導縣城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鎮、鄉、村的規劃編制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行業管理和資質管理。
(二十)規劃設計科
負責組織擬訂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政策規定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城區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工作;參與編制、修訂和實施市區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參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重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
(二十一)安全生產監管科
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安全生產預案。統籌負責煤礦領域、城鎮燃氣領域、城鄉建設領域等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將安全生產規劃與城鄉規劃相銜接,參與指導高危行業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參與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配合落實職責範圍內、專項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高新區分局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開發區分局、高新區分局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機構,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授權,分別負責所轄區域內自然資源和規劃的統一管理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牡丹區規劃管理辦公室
市區規劃管理職責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行使,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授權,負責牡丹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定陶區規劃管理辦公室
市區規劃管理職責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行使,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授權,負責定陶區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定陶區規劃管理辦公室暫由定陶區代管。

直屬單位

1.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綜合執法支隊
2.菏澤市土地儲備中心
3.菏澤市國土空間規劃研究遙感中心
4.菏澤市國土綜合整治服務中心
5.菏澤市礦產資源勘探開發中心
6.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檔案館
7.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務集中核算中心
8.菏澤市規劃展覽館
9.菏澤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
10.菏澤市規劃管理服務中心

機構簡介

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新組建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整合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局的草原(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掛牌,標誌著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機構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辦公運轉。

現任領導

局長:王鐵軍
副局長:馬洪彬、劉銘昊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4日,被菏澤市人民政府授予“菏澤市就業創業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省級文明單位。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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