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河抗捐鬥爭

莊河抗捐鬥爭,是清末遼寧莊河地區農民自發組織的反抗征繳苛捐的武裝鬥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莊河抗捐鬥爭
  • 發生年代:清末
事件詳情
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改斗賣鹽為秤賣鹽,且鹽價倍漲,鹽稅猛增,民眾深受其害。莊河“西大會”(今莊河以西大鄭、明陽、尖山一帶聯莊,聯莊會稱西大會,又稱起大會)首領潘永忠於1909年春組織二千餘農民以農具為武器,砸毀稅捐機構,驅走稅吏,取得重大勝利。1910年,莊河遭災,官府仍橫徵暴斂,激起民眾憤怒。年近70的潘永忠,不顧年事已高,於1911年8月,派人四處聯絡各地會首,把抗捐民眾組織起來,並晝夜不停地趕製武器,與官軍對抗。8月27日,潘永忠與另一首領隋守真率4000餘農民武裝包圍莊河縣城,並派人向知縣送達廢除苛捐雜稅的要求,要其限時作出答覆。因知縣敷衍拖延,潘永忠下令轟開城門,衝進縣城,搗毀了廳署議事會所。知縣被迫答應民眾的要求。東三省總督趙爾巽視莊河抗捐鬥爭為“遼東大患”,遂調集馬、步、炮隊諸軍1000餘人前往莊河鎮壓。1911年9月1日拂曉,抗捐民眾與官軍於明陽、張店、後姚屯附近展開激戰。戰鬥進行了6天,潘永忠為保存實力,將抗捐隊伍疏散。在轉移中,潘永忠等被清軍包圍在一處民宅大院。為使這處民宅中的20餘人免受殺戮,潘毅然挺身而出,被清軍俘獲。清軍給潘戴上木枷,又殘忍地將其雙手釘在大車兩邊的箱板上押送莊河。潘永忠忍痛大罵豺狼官吏,沿途民眾無不聲淚俱下。莊河廳將潘永忠70歲改為50歲上報奉天,由趙爾巽親批死刑。1911年9月22日,潘永忠在莊河街南黃泥坑就義,時年70歲。1912年,藍天蔚(孫中山任命其為關外大都督)親臨潘永忠墓前祭奠並親題輓聯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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