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政(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莊政(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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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政,男,1966年11月出生,漢族,籍貫廣東海豐,1990年9月入黨, 1989年1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曾任海豐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海豐縣委常委。

2023年10月,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莊政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莊政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海豐
  •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9.01--1989.04,海豐縣可塘鎮黨政辦公室資料員(1989.01批准為聘用幹部);
1989.04--1991.01,海豐縣可塘鎮司法辦公室司法員;
1991.01--1992.09,海豐縣可塘鎮團委副書記;
1992.09--1996.06,海豐縣可塘鎮團委書記;
1996.06--1999.04,海豐縣可塘鎮黨委委員、黨政辦公室主任(其間:1993.09--1996.08函授廣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畢業;1997.06轉為錄用幹部);
1999.04--2001.12,海豐縣可塘鎮副鎮長;
2001.12--2006.05,海豐縣可塘鎮黨委副書記;
2006.05--2010.07,海豐縣鵝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7.02--2009.07函授廣東省委黨校法學專業大學畢業);
2010.07--2011.07 ,海豐縣黃羌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07--2011.09 ,海豐縣海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2011.09--2016.07 ,海豐縣海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6.07--2019.01 ,海豐縣海城鎮黨委書記;
2019.01--2019.05 ,海豐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海城鎮黨委書記;
2019.05,海豐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海豐縣委常委莊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汕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海豐縣委原常委莊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莊政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對分管工作失職失責;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驗收及款項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巨額財物。
莊政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汕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莊政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汕尾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和海豐縣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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