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丙文

莊丙文,清河縣連莊鎮軍營村黨支部原書記。

2018年9月,莊丙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違法資金已追繳。

違紀被查,

違紀被查

莊丙文2007年任軍營村黨支部書記後,2009年,莊丙文貪污侵占縣國土局撥付10萬元打井項目資金;2013年至2014年,莊丙文私自售賣耕地、空閒地等7處宅基地,所得14.7萬元自己保管,未入村集體賬,並私自支出6.9萬元;2015年至2018年,莊丙文私自支取村集體農業補貼13.01萬元;莊丙文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9月,莊丙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違法資金已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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