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區應急管理局

莆田市荔城區應急管理局

莆田市荔城區應急管理局是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荔城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區鎮海街道縣巷6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監督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實施。
  (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配合市里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指導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和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推進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地震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落實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達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監督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區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陳慶雲(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區應急局全面工作。
  鄭文山(黨組成員、地震辦主任):分管辦公室、綜合協調股、執法大隊;
  鄭新良(副局長):分管安全生產基礎股、減災救災保障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含行政審批股);
  鄭智源(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服務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翁重磊(黨組成員、副局長):抽調援疆,暫不分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政務值班和信訪等。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門各項資料綜合匯總。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黨群等工作。承擔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工作,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開展應急會商,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組織參與跨區域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協調股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全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具體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分解下達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四)火災防治和防汛抗旱管理股
協調落實有關消防工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產基礎股
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電力行業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準入工作。
(七)減災救災保障股
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省、市下達和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下屬機構

荔城區安全生產執法大隊
負責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擬訂執法監督制度。承擔重大案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日常執法和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工作,對接司法局開展法治政府各項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工作。牽頭負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立案查處等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相關事故查處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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