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農業農村局

莆田市涵江區農業農村局

莆田市涵江區農業農村局,是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涵江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區涵東街道塘北山巷38號
  • 局長:陳天章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三農”和扶貧開發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統籌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區“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起草落實有關農業農村政策實施意見,參與擬訂落實涉農政策的措施。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統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實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並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村級財務,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工作。
(四)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擬訂扶貧開發區域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扶貧政策。按分工組織、協調實施有關扶貧開發工程和項目。開展對口幫扶協作。協調開展社會扶貧、區直有關單位掛鈎幫扶工作。負責有關扶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引導農業產業發展。組織並指導鄉鎮發展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重點龍頭企業及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管理和服務,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產品品牌。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對種植業、畜牧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經濟作物和畜禽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完善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及地方標準。
(八)組織農業資源規劃工作。負責對農用地、農業物種資源、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等保護和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治理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指導農業清潔生產。組織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對農業外來物種(不含水生動植物、林木資源、陸生野生動物物種)進行管理。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不含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環節投入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飼料及其添加劑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和指導農業產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農村沼氣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種植業、畜牧業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處置、救援等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按分工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使用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組織、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業技術培訓教育並按規定管理農業技術人才隊伍。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基層工作機構的管理和建設。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涉台港澳事務,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研究對外農業合作與交流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訂農業利用外資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陳天章(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沈智群(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綜合文字、機關黨建、計畫財務、績效管理、效能建設、機構人事、信息公開、保密、計生、工會、共青婦等工作;扶貧開發、山海協作、亞行貸款項目等工作;牽頭協調農業安全生產工作。
  吳世友(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黨風廉政、綜治平安、信訪維穩、法制、普法、大調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莆田市12345便民服務平台等工作;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農田整治、農田水利項目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農業機械管理、農機安全生產等工作;農業環保能源、土壤肥料等工作。
  曾麗萍(黨組成員、總畜牧獸醫師):分管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宗教事務;畜牧獸醫、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定點屠宰管理等畜牧業方面工作,牽頭農業生態環保工作。
  肖愛國(黨組成員):分管鄉村振興、發展規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駐村工作、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基層其他事務;現代農業、鄉村產業發展、農村創業創新、農業產業化、農業農村信息化、農科教結合;農業科技培訓管理、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農業農村人才、農民體育;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農業項目、美麗莆田建設等工作;轉基因生物安全、外來農業方面物種管理等工作。
  李勇(二級主任科員):分管機關審改、行政審批、放管服、農業農村政策法規、雙擁等工作。
  陳金堂(二級主任科員):分管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破殼消薄)、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減負、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農廉等工作。
  官國應(二級主任科員):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三品一標”、農產品檢驗檢測;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牽頭餐桌染污治理工作;區農產品檢驗檢測實驗室管理。
  林國榮(二級主任科員):分管種子、糧油、蔬菜、經濟作物等種植業方面工作;農技推廣、植保植檢、農技員管理等工作;種子、農藥市場管理;牽頭糧安、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劉少強(四級主任科員):協助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效能、績效、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黨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平安建設、人事、機構編制、黨的建設等工作。建立完善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推進依法行政。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協調解決農業農村改革、經濟發展及經濟運行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承擔農業統計及農業農村巨觀經濟預測、預警工作。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的措施建議,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組織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業、農村引智工作。參與農業系統勞模評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有關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承擔區農業農村體制機制改革專項工作小組日常工作。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財室。提出機關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意見。組織編報相關預算和決算。組織部門預算執行並監督管理。指導業務內涉農資金的整合管理工作。配合相關股做好農業項目申報、管理及項目實施的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含下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村振興推進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編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產業發展與信息化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研究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農民創業園、農民創業示範基地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專項建設。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承擔農業品牌保護和建設有關工作。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業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務,開展農業系統外事外經工作。承擔外來農業方面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組織實施農民科技培訓與管理工作。開展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組織並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生物產業發展、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對農業農村改革及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等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引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村“六大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鄉村幹部培訓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組織並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村級財務,負責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種植業管理股。擬訂本區種植業(包括糧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葉、中藥材、食用菌等)發展規劃。組織並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負責肥料、農作物種子、種苗(不含林木和花井)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農業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研究擬訂農屋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落實墨區改革政策,指導農基體制改革和土區現代農業建設,指導屋區完成黨委和政府交辦的政治、經濟任務。負責基區經濟與社會狀況的統計等工作,指導基區資源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開發等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南亞熱帶地區作物發展規劃,組織並指導其農業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技推廣體系等相關體系建設以及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五新”推廣相關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及使用。依法實施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信息發布。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和有關考核工作,參與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擬訂、修訂相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標準化工作。根據環境實際,提出農產品分布及發展區城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畜牧獸醫股。研究擬訂畜牧獸醫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畜牧業、飼料業、獸醫事業發展有關政策。推動畜牧業標準化生產。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推動轄區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質量及使用;提出畜禽禁養區域劃定建議;對畜禽生產有關認證實施日常監管。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扶貧開發股。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組織實施扶貧開發規劃等。統籌、協調全區扶貧開發工作,指導督促做好貧困對象精準識別、專項扶貧政策落實和貧困對象監測、退出工作;會同區直部門做好政策宣傳、業務培訓、行業扶貧政策落實的工作;組織做好扶貧項目庫建設和項目資金落實。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協調督促區直有關單位做好貧困對象幫扶工作,負責做好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做好對口幫扶和社會扶貧有關工作,協調組織區直有關單位和鄉鎮、街道對口扶貧協作工作。協調組織牽頭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督查檢查和考核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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