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教育局

莆田市涵江區教育局

莆田市涵江區教育局,是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涵江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區新涵大街789號
  • 所屬部門: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莆田市涵江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落實教育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
(二)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並對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在區委領導下和區委各有關工作部門的統一指導下,負責學校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和黨風廉政建設以及行風建設、反腐敗工作。
(三)受區委委託,會同組織部門負責所轄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巨觀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選拔、培養、考察、獎懲、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四)負責指導學校安定穩定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統籌協調、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學校的設定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統籌指導全區民辦教育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學前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終身教育、社區教育等工作;依法對學校(不含黨校,下同)檢查和評估,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七)負責制定全區年度招生計畫;制定高中階段招生規定,並組織指導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教育人才規劃和預測;編制國小校歷表和確定當地兒童的入學年齡和招生審批。
(八)負責提出每年區級教育經費計畫建議,管理使用區級教育經費;負責統計並檢測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負責和指導學校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校辦產業和基建工作。
(九)主管全區教師工作,依法開展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負責實施相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十一)組織實施省市政府制定的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
(十二)負責指導學校開展德育、體育、衛生與文化藝術、普法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教育系統出國(出境)合作交流人員的有關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於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方針、政策,以及市委、區委的有關規定,並對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十五)按照學校類型分別承擔社會力量辦學的備案、審批、審核工作。
(十六) 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七) 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指導教育學會、教育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八)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姚明龍(局長)
李瑞芳(副局長):協助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終身教育等工作。聯繫職成股、區職教中心、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郭少武(副局長):協助分管初幼教、民辦教育、未保(留守孩子教育)、綜治、信訪、保密、安全(校安工程)、信息技術教育、績效管理和政風行風評議、掃盲、國小(幼兒)教育教學科研與師資培訓等工作;協助局長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繫辦公室、初幼教股、思政股(未保辦)、社管辦、監察室、條件裝備股、區教師進修學校、區教育中心。
楊國忠(副局長):協助分管中教、招生考試、中學教育教學科研與師資培訓、德育與體衛藝教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徵兵、語言文字、關心下一代等工作。聯繫區語委會、中教股、體衛藝股(語委辦)、招考辦、區教育關工委。
佘荔琴(教育工會主席):負責區教育工會、校務公開、教育扶貧幫困、勤工儉學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聯繫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區教育獎教助學協會。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加掛監察室、行政審批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新聞宣傳、文秘、檔案、提案、督辦、省、市內對口支援、保密、信訪及機關後勤等工作;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教育年鑑的編寫;負責局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組織協調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配合區紀委、區監察局開展工作。
承擔局機關負責實施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結果反饋、發件發證、協調、統計分析、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工作制度、標準和操作規範;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有關工作。
(二)人事與師資管理股(加掛組織股)
負責指導學校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黨的建設的方針政策,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巨觀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學校股級以上(含股級)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指導學校統戰工作;檢查落實學校貫徹黨的統戰工作方針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發現、培養學校黨外代表性人士;負責指導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與各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按規定負責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師和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承擔初級中學、國小及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懲及特級教師等推薦和評選工作;負責實施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人才引進及管理各學校(單位)的人事檔案;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抓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教育系統出國(出境)合作交流人員的有關工作。
(三)中等、職業與成人教育股(加掛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全區普通中學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定普通中學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負責編制中學校歷表;負責指導小升初招生工作;負責制定普通中學辦學條件、教育教學質量標準和評估指標體系並組織驗收,統籌安排義務教育標準化評估和達標中學建設;參與普通中學師資隊伍建設和開展評先創優活動;指導中學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管理;負責中學生學籍管理;負責普通中學用書的審讀選用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科學知識普及工作和中學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參與制定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負責組織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組織中等職業學校會考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宣傳指導工作;負責全區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評估;負責組織推薦、評選國家、省、市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負責組織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教研改革,指導社會力量創辦中等職業學校;負責協調做好全區終身教育、社區教育工作;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和開展評先創優活動;參與組織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農村三級辦學網路,加強鄉(鎮)文化技術學校建設;協調指導開展農民文化技術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實行農科教統籌;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和脫盲後的鞏固提高工作。
負責制定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國中、國小、幼兒)管理辦法,指導、協調、管理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工作,組織對全區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評估、審批及報批,並按有關規定開展年檢等工作。
(四)初等教育與幼兒教育股
負責對全區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定初等教育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編制國小校歷表和確定國小招生政策;制定初等教育與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實施意見,指導國小、學前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全區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國小)和“省、市、區示範性幼稚園”的評估複查工作;負責全區初等教育、學前教育教學管理,檢查指導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的日常教學管理和教研工作;參與國小、幼稚園師資隊伍建設和開展評先創優活動;負責國小、幼兒學籍管理;指導國小現代信息技術工作;參與社會力量創辦幼稚園的業務指導與管理。
(五)發展規劃與財務股
負責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職能股室擬訂下達中等及其以下各類教育招生計畫、協調中等專業教育招生計畫;統籌協調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承擔學校的校園建設總體規劃和基建項目管理工作;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捐資辦學表彰的有關工作;承擔區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的編制以及區級教育經費管理的具體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有關政策,統計並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學校做好教育援助、教育捐贈和教育貸款等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經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
(六)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加掛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統籌協調、管理學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治理工作,依據國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措施,並督促、檢查學校安全制度的落實,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區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學校的安定穩定工作。
承擔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七)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加掛宣傳股、德育工作辦公室、區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
負責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教學教研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性的學生體育競賽活動和藝術演出、比賽活動;協調組織中國小及學生參加全國、全省、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抓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的思想理論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文明創建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開展工作;指導中國小校開展普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範訓練;協調和組織教育系統關工委工作。
指導監督檢查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語言文字法》;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宣傳教育、調研和經驗交流活動;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和《莆田市社會用字管理決定》,指導推廣國語和社會規範文字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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