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出全市
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
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節能監察、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及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行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
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批、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連雲港”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契約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證服務科
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外經貿(口岸)視窗各辦證業務受理、發證工作等。
機電和科技產業科
機電和科技產業科(加掛市政府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有關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等政策和目錄,促進最佳化機電和高新技術進出口商品結構;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承擔對外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工作;監督和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負責全市外資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指導科技興貿創新;依法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外經貿信息化建設規劃以及外經貿行業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運用和推廣工作;負責局網站、辦公自動化系統和計算機網路的建設、管理和安全等工作。負責承擔市政府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日常事務等。
國外經濟技術合作科
貫徹執行對外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依法承擔對外勞務合作、境外就業、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援助的權益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與分析,監督管理對外勞務派出機構;牽頭協調處理有關境外勞務、就業的突發事件;依法核准我市企業在境外設立企業和機構(不含金融性企業),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投資業務;負責對外投資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等。
外資管理科
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吸收外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外商投資有關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及檔案管理;依據授權進行限額下項目的審批,負責出具《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書》;承擔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對全市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市外資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投資環境測評工作,承擔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投洽會組委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外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台商投資管理問題;承辦莆台、莆港、莆澳經貿合作及促進等工作等。
對外貿易科
貫徹執行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落實有關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外經貿促進政策,承擔由省、市各類促進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外經貿運行狀況的監測、預警、分析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境內外國際展覽會等貿易促進有關工作,實施我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協調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外國及港澳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設立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各類進出口許可證、雙邊協定項下的紡織品原產地證和關稅配額證的發放和管理;指導企業參加出口商品配額招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進出口動植物防疫、瀕危動、植物保護;指導鞋業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和進出口商協會工作等。負責指導、管理對台港澳經貿促進工作,協調處理相關重大事項;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方案,負責承辦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的審核。貫徹執行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推動加工貿易發展和轉型升級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加工貿易管理和許可權範圍內的加工貿易業務審批;負責加工貿易統計與信息化工作;負責加工貿易項下產品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貫徹執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並組織實施我省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建立服務貿易促進體系,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承擔國際服務貿易的統計和分析;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與東協等的外經貿合作政策,承辦與其他自由貿易區的聯絡協調事務等。
領導分工
姓名 | 職位 | 職能範圍 |
梁國鎮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市外經局全面工作 |
鄭玉禮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協助分管對外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和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科室:外貿管理科、機電產業科 |
陳朝霞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協助分管對外招商、外資審批、黨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及莆港澳台合作等工作 |
楊興斌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協助分管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法規、績效管理、行風評議、效能建設、綜合治理和平安莆田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