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荷蘭文學(卷名:外國文學)
荷蘭的第一個詩人馬爾蘭特(約1235~約1300)於1257年開始寫騎士詩歌,後又寫了訓誡性長詩《韻文聖經》(1271)、《自然之花》和《歷史之鏡》(1284)等。他在抒情長詩《哎呀!馬丁》(1291)中,表達了反對封建、主張社會平等的思想。在這時期,荷蘭文的使用已逐漸代替拉丁文。到14世紀,產生了許多用荷蘭文寫的以《聖經》為題材的宗教作品,如福音故事、使徒傳、關於世界末日的故事等。佛蘭德的神秘主義者呂斯布魯克(1293~1381)寫的訓誡散文,對後人有很大影響,他被譽為“荷蘭散文之父”。其主要作品是《精神結婚之美》(1530)。在他的影響下,肯皮斯(1381~1471)用拉丁文寫了名著《仿效耶穌基督》(1441)。進入15世紀以後,荷蘭各地一般市民也研習寫詩、寫劇本等,喜劇、宗教劇、神秘劇、道德劇和取材於騎士小說的戲劇創作也繁榮起來。
影響
起源:
16世紀,在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影響下,鹿特丹著名的人文主義者埃拉斯穆斯(1466~1536)用拉丁文寫成長篇諷刺作品《愚人頌》(1509),對當時作為封建制度的反動堡壘和精神支柱的天主教會進行了揭露和嘲諷。他還將希臘文的《新約全書》譯成拉丁文(1516),因此獲得廣泛聲譽。柯倫赫爾特(1522~1590)於1586年也寫了人文主義的名作《處世之道》,作者被稱為“近代荷蘭散文的創始人”。此外,馬爾尼克斯(1538~1598)還著有諷刺天主教的《神聖天主教會的蜂房》。16世紀下半葉,由於宗教改革和反西班牙的獨立戰爭,南方的許多文學家和學者都遷移到荷蘭省的阿姆斯特丹等城市避難,所以在16世紀末葉,荷蘭省成為文學活動的中心。
黃金髮展年代:
17世紀,荷蘭作為歐洲第一個強國,迎來了所謂“黃金世紀”。這時期, 文學、 藝術、科學、航運、貿易等同時繁榮起來。 在文學方面先後出現了卡茨(1577~1660)、 霍夫特(1581~1647)、布雷德羅(1585~1618)、馮德爾(1587~1679)和赫伊亨斯(1596~1687)等著名詩人和作家。同時,湧現了一批名著,如馮德爾的兩大詩體悲劇《流放中的亞當》(1664)和《琉西發》(1654);霍夫特的田園詩劇《格拉尼達》(1605)和記錄獨立戰爭的《荷蘭史》(1628~1647),布雷德羅的喜劇《牛》(1612)和《西班牙的布拉邦人》(1617)等。1637年,由於國家審定《聖經》的譯文,促進了荷蘭語的規範化,對文學創作也有影響。
從17世紀後半葉開始,在文學上出現了某些停滯的現象,主要是18世紀的荷蘭作家大多模仿、追隨馮德爾等先輩的作品,特別是模仿法國的古典主義。例如蘭亨代克(1683~1756)的喜劇《互相的騙婚》(1714)就是受莫里哀影響寫成的。這時期的著名詩人比爾德狄克(1756~1831)的抒情詩《祈禱》(1796)和詩體悲劇《弗羅里斯五世》(1808)等,標誌著荷蘭文學的主流從古典主義轉向浪漫主義。
刊物
1837年,波特希特(1808~1875)創辦了標榜振興國民文學的刊物《嚮導》,使浪漫主義運動活躍起來。倫內普 (1802~1868)的歷史小說《養子》、 博斯博姆-圖森夫人(1812~1886)的歷史小說 《法蘭西少校》(1875)等,都是比較突出的作品。同時,也有一些現實主義的作品,如貝茨(1814~1903)的《暗箱》(1839)是一部受狄更斯影響的寫實幽默小說。戴克爾(1820~1887,筆名穆爾塔圖利)的自傳體諷刺小說《馬格斯·哈弗拉爾》(1860),對荷蘭殖民者和爪哇統治者的暴行進行了強烈的控訴。他的理想主義和嶄新的風格對後代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這時期,文學評論家胡埃特(1826~1886) 寫了不少尖銳的評論和荷蘭的文化史《倫勃朗的國家》(1884)。
1885年,年輕的“八十年代詩人”克洛斯 (1859~1938)、靄覃 (1860~1932) 、 佩克(1859~1881)和弗爾韋(1865~1937)等人創辦了新的文學月刊《新嚮導》,開展了以追求美學革新為中心的“八十年代文學運動”,給荷蘭文壇帶來了生氣。這個運動的傑出代表還有以筆名德塞爾著稱的批評家阿·泰姆(1864~1952)等人。這個革新運動追求基於個人感情衝動的美,激烈攻擊前輩作家們的小市民庸俗性,主張“為藝術而藝術”;隨後發展為靄覃的神秘主義,小說家庫佩勒斯(1863~1923)的自然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劇作家海耶曼斯(1864~1924)的寫實主義。這時期突出的成就是戈爾特(1864~1927)的象徵詩《五月》(1889),作品描寫盲眼之神巴爾德因拒絕月亮中的五月女神向他求婚而導致悲劇的故事。
反對
20世紀首先出現反對“80年代派”的作家。如羅蘭·霍爾斯特(1869~1952)和斯赫爾德瑪(1877~1924)等社會民主主義詩人。羅蘭·霍爾斯特著有《森林中的婦女》(1912)和《兩個世界之間》(1923)等詩集;斯赫爾德瑪著有《秋天的歌》和《佃農》等詩篇。在散文方面,有對抗自然主義的斯亨德爾 (1874~1946)和萊烏(1876~1931)等新浪漫主義作家。斯亨德爾的主要作品有《一個荷蘭悲劇》(1935)、《水手》(1937)和《故居》(1946);萊烏的主要作品有《小魯道爾夫》(1930)、《我和我的提琴手》(1931)和《衝鋒》(1931)。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社會主義、實驗主義、超現實主義等各種流派的詩人和作家交替出現。其中,比較傑出的文學家和作品有:希臘喜劇和莎士比亞詩劇的優秀翻譯家和詩人奈霍夫(1894~1953)的詩集《形式》(1924)、《新詩》(1934)和《零時》(1936);詩人布盧姆(1887~ )的具有濃厚人道主義色彩的詩篇《思慕》(1924)和《中年》(1930);實驗主義詩人馬爾斯曼(1899~1940)和斯勞沃霍夫(1898~1936)的許多優美而傷感的詩;呂洛夫斯(1899~1958)的反殖民主義長篇小說《橡膠》(1929)、《苦力》(1932)和《飢餓的人群》,迪·佩龍(1899~1940)的回憶出生地印尼的自傳體小說《故土》(1935)和費斯特代克 (1898~1971) 的荷蘭第一部反法西斯小說《德國女僕愛爾絲·波勒》(1935)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作家們紛紛參加反對德國法西斯的地下抵抗運動。詩人坎佩爾特(1902~1942)和小說家布勞沃爾(1898~1943)等人相繼遇難。這時出現的抵抗文學主要是秘密出版的《戛斯詩歌集新輯》。戰後,著名作家德·弗里斯(1907~ )著有抗德鬥爭小說《弗里斯蘭郵車》(1948)、《紅髮姑娘》(1956)和《二月》(1962)等。共產黨員女作家普林斯(1912~ )也寫了描寫納粹婦女集中營的小說《綠外套》(1949),猶太血統女作家雷斯(1932~ )寫了回憶德軍占領荷蘭期間她一家人的分散逃亡生活的長篇小說《樓上的房間》(1973)。不少詩人和劇作家在戰後寫了反法西斯主義和反對戰爭的詩篇和劇本,其中比較著名的有布拉班德爾(1900~ )的詩集《絞刑劊子手》(1945)和《病態的五月》(1948),霍爾尼克(1910~1970)的詩集《人類的生存》(1952)和詩劇《訪客》(1952),德弗雷斯納(1893~1961)的劇本《1942年的無名氏》(1945),布呂林(1926~ )的劇本《現在這村子已不存在》(1958) 和莫理茲·戴克爾(1896~1962) 的反對原子戰爭的劇本《行動起來》(1949)等。
作品
印度尼西亞獨立後,在印尼出生長大的荷蘭作家或荷印混血種人作家寫出了一批懷念印尼的土地和人民的作品,其中有女作家德茂特(1888~1962)的《昨天》(1951),德內斯(1908~ )的《退色的照片》(1954)和《荷屬東印度之鏡》等小說,以及斯塔爾(1925~ ) 的描寫從印尼回到荷蘭的隱退者的劇本《最後的隱退者》(1958)和戴克(1925~ )的劇本集《殖民主義者的末日》(1966)等。這些文學作品被人們稱為“描寫印尼的荷蘭文學”而受到重視。
參考書目
保羅·賚赫:《論19世紀80年代的荷蘭文學》,載《魯迅譯文集》,第4卷,11~18頁。
圖恩·德·弗里斯:《1880年以來的荷蘭文學》,《譯文》1957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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