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季度考核辦法

《荷塘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季度考核辦法》是荷塘區人民政府2014年8月21日發布的辦法。

考核對象,考核主要內容,工作組織,獎懲辦法,

考核對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全區各級各部門和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暫行規定》、《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和《株洲市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季度考核辦法》等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合泰管理辦公室、荷塘月色示範區管委會和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考核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三)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上級部門督辦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四)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五)事故指標控制情況。
具體考核內容由區安委會制定考核評分細則,並根據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變化適時調整。

工作組織

(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季度考核工作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實施,區安委會每季度組織考核小組按考核內容、評分細則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由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務工作。
(二)考核結果經區安委會研究批准後,由區安委會印發考核情況通報並進行獎勵。
(三)季度考核總得分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得分各占50%計入各鎮(街道)、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年度考核總分。

獎懲辦法

(一)獎勵資金及來源:區政府安排1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獎勵季度考核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單位。
(二)獎罰標準:根據本考核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和考核組具體考評意見。凡考核得分排名前2名的鎮(街道)、排名第1名的安委會成員單位為先進單位,區安委會將對先進單位和單位負責人給予表彰獎勵。考核得分連續兩次排名最後1名的鎮(街道)、安委會成員單位,在全區通報批評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複查仍達不到合格單位要求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三)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將季度考核結果報區政府批准後兌現獎罰,同時將考核情況和考核結果報送區委、區政府領導。
(四)本地、本單位、本系統內發生一起人員傷亡事故或社會影響惡劣的其他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考核均“一票否決”。
五、本辦法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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