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荔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負責全縣人才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和社會保障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的部門。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制度、改革、法規;對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落實上級下達全縣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工資計畫。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負責全縣人才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和社會保障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制定實施勞動力管理體制,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制度。依法對勞動用工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機構編制和行政管理體制的研討工作。
三、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制定全縣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各項法規及其細則(包括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勵、紀律、職務升降、懲戒、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負責全縣技術人才資源的合理流動;對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進行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
四、按有關規定,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聘)用的綜合管理、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對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增加人員的審核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及繼續教育的政策、法規,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組織評審。
六、實施聘用契約、勞動契約鑑證,依法實施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企事業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對全縣用工單位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用工單位實行勞動監察年度審核制度。
七、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軍轉幹部和復退軍人的安置及縣其它特殊需要人員的抽調、安置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貫徹上級的工資政策,落實工資政策的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晉升的審批及職工的退休審批和服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縣內的各種人才中介機構,建立、健全智力引進工作服務體系。
十、管理本局二層機構單位
十一、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一般幹部出國政審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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