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縣水務局

荔波縣水務局

荔波縣水務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波縣水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內設機構:9個
  • 所獲榮譽:2021年“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全縣水利發展規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擬定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擬定全縣主要河流綜合利用規劃、防洪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統一監管,擬定全縣的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發布水資源信息。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利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負責全縣供水、城鎮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行政監督和許可工作。組織編制全縣供水規劃;負責全縣供水、城鎮污水排水企業的管理,指導和制定全縣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水、城鎮污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供水、城鎮污水排水、城鎮污水處理、節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的行政監督管理。
(五)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工作,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八)負責水政監察工作。徵收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生產。
(九)負責水利建設市場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一)協調構建河湖長組織體系,明確河湖長工作職責,建立河湖長制相關制度;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水利水電法律法規。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水利統計工作;負責縣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水旱災害防治的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基礎設施等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荔波縣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科)
為縣水務局內設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督辦、文電、會務、文秘、機要、檔案、信訪、目標管理、後勤行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政務公開、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提案議案;機關車輛管理。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和職工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職工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考勤考核制度的執行,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縣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辦理全縣水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和其他備案、登記等;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二)荔波縣水旱災害防禦中心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水旱災害防治的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參與編制荔波縣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內設機構3個:
1.水情旱情監測站。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及演練、水旱災害防禦、值班值守、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水利工程水毀災情統計上報等工作。
2.水旱災害防禦技術服務站。負責組織實施水利設施水
毀工程、水毀修復工程、山洪災害防治工程、山洪災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維護工程、抗旱應急供水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水旱災害防禦規劃、用水調度方案和水利工程水毀修複方案,提供防禦供水應急搶險技術支撐等工作;負責涉河建設工程防洪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工作。
3.水旱災害設備維護站。負責水旱災害防禦圖像站、視頻站、監測平台、山洪災害系統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工作。
(三)荔波縣水庫保護服務中心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水庫大壩註冊登記,組織開展水庫大壩安全鑑定、維修養護及病險水庫治理;負責審定小(二)型水庫調度運用方案並組織實施,服從水旱災害防禦調度,發揮水庫應有的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負責開展水庫大壩及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維護工作,確保水庫運行安全;負責大壩安全監測、水情測報和水文觀測記錄,監測水庫設備安全,對水質進行保護和監測;負責對庫區水資源、水產資源進行開發利用,對水庫管理範圍內的生態環境、水土保持進行監測和保護;負責水庫安全運行設施、設備等物資採購、保管及登記工作;負責水庫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負責水庫檔案保管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內設機構3個:
1.水庫運行維護站。負責全縣水庫大壩註冊登記,開展水庫大壩安全鑑定、維修養護及病險水庫治理;負責編制《水庫調度運用方案》、《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方案、預案;負責執行水庫運行調度方案,發揮水庫應有的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負責開展水庫大壩及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維護工作,確保水庫運行安全;負責水庫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參與編制《水庫調度運用方案》、《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方案、預案;負責執行水庫運行調度方案,發揮水庫應有的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負責開展水庫大壩及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維護工作,確保水庫運行安全;負責水庫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負責水庫安全運行設施、設備等物資的採購、保管及登記工作;負責水庫汛期防汛物資調度;負責水庫檔案管理工作。
2.水庫安全監測站。負責大壩安全監測、水情測報和水文觀測記錄,監測水庫設備安全,對水質進行保護和監測。
3.水庫資源開發保護站。負責對庫區水資源、水產資源進行開發利用;負責對水庫管理範圍內的生態環境、水土保持進行監測和保護;負責調解水庫管理範圍內的水事、土地糾紛、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負責對水庫管理範圍內的水資源、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進行監測和保護,配合執法部門對破壞水庫設施、水質安全、水土保持及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理。 
(四)荔波縣水利水電服務站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管護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小型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驗收、委託審計服務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服務工作;負責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作;指導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四制”,開展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技術 改造和小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全縣小水電開發建設技術服務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荔波縣供排水站(荔波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站)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全縣供水、城鎮污水處理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行管護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全縣供水、城鎮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城鎮供水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和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工作;負責處置全縣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和供水應急調度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飲用水水質日常自檢,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台賬;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荔波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技術站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開展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工作,對工程質量安全和相關資料進行核備;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各階段的驗收工作,並出具相關意見和報告;開展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業務培訓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荔波縣水利水電建設規劃站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水利水電發展中長期規劃、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水利水電項目前期工作,建立項目儲備庫;負責組織縣級管理許可權內的小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技術審查服務工作;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荔波縣水土保持站(荔波縣水土保持監測站)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全縣水土保持和水土保持監測提供技術服務,負責開展全縣水土保持規劃、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監測服務工作;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預防、水土流失治理項目建設技術服務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荔波縣水資源保護站(荔波縣河湖保護服務中心)
為縣水務局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水利行業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協助做好水行政、事業性收費;協調解決各類水事糾紛;負責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協調構建河湖長組織體系,協助建立河湖長制相關制度和河湖長工作職責;協助做好縣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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