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縣林業局

荔波縣林業局

荔波縣林業局是荔波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荔波縣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波縣林業局
  • 辦公地址:荔波縣玉屏街道樟江西路10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關於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現狀的動態監測與評價。
2、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 ,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態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及專項調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管理,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規劃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保護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縣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查建議並按程式報批,開展世界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區、水利風景區、地質公園的保護與監督管理、審批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7、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按照上級檔案精神,結合荔波實際,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8、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擬訂縣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9、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0、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11、負責落實森林、草原日常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體系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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