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荊州市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以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濕地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為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濕地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承擔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內的濕地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漁政船檢港監、旅遊、港航海事、水上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職能;依法行使相應的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對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內自然資源、自然生態系統的管理權;
(三)編制並組織實施保護區總體規劃與管理制度;協調保護區周邊社區關係;
(四)組織開展資源調查、環境監測並建立檔案;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參與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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