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洪湖市委,洪湖市政府關於印發<洪湖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02]1號)精神, 設定洪湖市林業局。市林業局是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湖市林業局
- 所屬地區:洪湖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職能,交給市林業局承擔。
2,將原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承擔的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職能交給市林業局承擔。
(二)取消的職能:
1、林業特有工種技術等級審核;
2、林業職業技術等級鑑定審核;
3、森林公安機構的設定審核;
4、進口林木種子審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研究和擬定全市林業發展規劃及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林業生產和森林資源保護。
(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生態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生態工程項目建設,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申報、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洪湖濕地保護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堤防綠化、城鎮綠化和公路綠化;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林業體系建設。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短期工業原料林、經濟林、竹林等)的培育、林木種苗和花卉盆景生產;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國有苗圃場、林科所、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木材生產、竹木加工等多種經營的林業產業;規劃指導林業產品市場建設及營運。
(四)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的管埋、調查、規劃、設計和動態監測;負責森林採伐限額限制和計畫管理,審批並監督木材憑證採伐、憑證運輸和憑證經營;組織指導全市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應由國家、省、市批准的征、占用林地進行初審;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資產管理。
(五)加強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執法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和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大案要案;負責林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指揮部辦公室的 常工作。
(六)指導、督促全市森林病蟲的防治、林木種苗及林產品的檢疫工作;主管全市陸生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野生動物的馴養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
(七)制訂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統籌規劃全市林業職工培訓和職業教育工作。
(八)籌集、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指導、管理各項林業基本建設;指導、監督全市林業財務和統計工作。
(九)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水土保持、農村能源的發展及農業綜合開發,指導管理全市林業外事活動和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
(十)指導全市林業企事業單位工作及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承辦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督查、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局機關的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起草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指導全市林業行業的兩個文明建設。
(二)造林綠化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有關造林綠化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造林綠化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林木種苗以及用材林基地、防護林體系、治沙工程、合資造林等林業基地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全市水土保持、農業能源發展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植樹造林的檢查驗收;指導林業技術研究、套用和推廣;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和林業科研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綜合防治;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資源林政科
監督全市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憑證運輸和憑證經營。承辦對依法應由國家和省、市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林政稽查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林業政策調查研究,擬定地方性林業行政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承辦林業工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四)森林公安科(掛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負責管理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協調、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大案、要案;了解掌握林區社會治安情況;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科
宣傳貫徹林業行政法規和林業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計畫;貫徹執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和監督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建設和管理;負責市內瀕危物種和陸生野生動物的保護。
(六)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有關計畫、財務、審計、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籌集各項林業基金;指導全市林業系統財務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管理全市林業資產,協助有關單位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全市林業財務和統計工作。
(七)人事科
負責貫徹執行人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勞動人事工作的規定;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職稱改革和勞動工資工作;協助做好企事業單位的黨群、計畫生育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工會、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名。
地理位置
湖北省荊州市洪湖市
洪湖市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