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系比丘,梵語梵語 Kuśa-bandhana bhikṣu。比丘指和尚、出家人。草系是形容詞,用以代表被草繩綁住的。後來成為嚴持戒律比丘的代稱。
起源,原文,
起源
故事源於《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第六中的記載:話說佛陀住在室羅伐城的時候,有些比丘居住在跋蹉國,當他們在世間遊走度化時,不巧與一群兇險的盜賊相遇。這些邪惡的盜賊就想找他們的麻煩,他們私下議論著:“今天要把這些比丘全部殺光。”他們當中有個土匪,先前曾作過比丘們的鄰居,所以對比丘的生活與戒律稍有所知,他向他的同夥們建議說:“哪用費勁去殺這些比丘呢?只要用根沒拔起的茅草把他們捆住,他們就會動彈不得,最後自然就被渴死、餓死了!”那些盜賊們聽後欣然同意,於是便用茅草把比丘們捆起來,將他們丟棄在荒郊野外,然後得意地揚長而去。
跋蹉國的國王名叫烏陀延,這天正好要到野外去打獵,在經過比丘們被捆的地方時,因距離較遠看不太清楚,國王就問隨從的大臣們:“那裡是鹿呢?還是熊呢?”大臣們也因看不清而無法回答。於是他們便繞道去看個究竟。等到他們走近了,才發現原來是一群比丘。
“你們是什麼人?”國王問道。
“我們是出家人。”比丘們回答說。
“是哪一部派的出家人?”國王問。
“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比丘們回答。
“為什麼停在這裡呢?”國王問。
“我們被盜匪捆住了。”比丘們回答。
“用什麼東西捆住的呢?”國王問道。
“用活著的茅草。”比丘們回答。
“既然只是用茅草捆住,你們為什麼不拔掉茅草逃走呢?”國王聽了迷惑不解地問。
“佛陀曾為出家人制訂一條戒律:如果比丘破壞還活著的花草樹木,就會得波逸提迦罪。”比丘們回答。
看到比丘們這么嚴守愛惜草木的戒律,國王不由得內心十分感動,於是親自走下車來,幫他們解開纏縛的茅草,並施予每位出家人三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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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長阿含經》的記載,佛陀在入滅前,對阿難交待:
當自撿心。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復覆護,失所持耶?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卽是汝護,是汝所持。
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舍小小戒。
當自撿心。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復覆護,失所持耶?勿造斯觀,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卽是汝護,是汝所持。
阿難!自今日始,聽諸比丘舍小小戒。
此處釋尊除了交待以佛所說的經戒為依護(即,以經戒為師)這一重要的付囑之外,又交待了可以「舍小小戒」。
原文
一切有部目得迦(戒律)六曰:“佛在室羅伐城,時諸比丘,在跋蹉國,遊行人間,為賊所執。賊相告曰:仁等今可淨諸苾芻。是時賊中,有一先是比丘相近住人,告諸伴曰:何勞殺此,應以連根茅草,可急縛之,令其饑渴、自餓而死。時彼群賊,即以茅草,縛諸比丘,棄之而去。時跋蹉國王名烏陀延,為獵所出,遇到其所,告從臣曰:此是鹿熊耶?走騎觀察,乃見比丘。問言:仁是何類?比丘答曰:是出家者。於何類中?是釋迦子。何為住此?答:我被賊縛。以何物縛?曰生草。王曰:何不拔起?報曰:世尊為我制其學處,若複比丘,壞生草木,得波逸提迦。王即下乘,自手解放,各施三衣。”《賢愚經》四,《莊嚴論》三亦引之。《梵網經》下曰:“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戒。猶如金剛,如持浮囊,欲渡大海,如草系比丘。”《涅槃經》二十六曰:“寧捨身命,不毀禁戒,如草系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