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化主要是指:退化、沙化、鹽鹼化退化:由於開墾、開礦、過度放牧等人為的破壞和氣候等自然的原因造成。沙化:草原破壞後,土地已無法蓄水,在風力等自然因素條件下變成沙漠戈壁。鹽鹼化:也是由於草原破壞,降雨等水流將土壤里的鹽鹼沖刷至土層表面並蓄積而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草原化
- 外文名:Grassland
- 領域:農業科學
草原退化,沙化,鹽鹼化,有效對策,建立草原保護制度,最佳化草原建設規劃,提高草原建設技術,恢復情況,
草原退化
受自然條件和人為活動影響,草原生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和生態環境劣化,導致生產力下降的現象或過程。草原退化活動主要包括:草原沙化、草原鹽漬化以及草原污染等。草原退化的自然原因主要包括氣候變化和水文動態變化,如降水減少、風沙活動加強、地表水和地下水減少等。
草原退化的人為因素主要包括超載放牧、采樵伐木、不合理開發利用草原資源和土地資源以及採礦、修路等工程活動。草原退化的主要危害是:產草量下降,特別是優質草大量減少,雜草等劣質草比例增加,牧畜供養量下降;與此同時,風沙及沙塵暴等災害加劇,對更廣大地區產生危害。防治草原退化的基本途徑和措施是合理開發草原地區的生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維持草畜平衡,保護草原生態環境。
草原退化是全球性的環境生態問題之一。在我國,20世紀60年代以來,草原生態系統普遍出現了草原退化現場,約有90%以上草原處於不同程度的退化之中。
導致草原退化的原因有自然的因素,如長期乾旱,風蝕,水蝕,火災,沙塵暴,鼠、蟲害等。但主要的是人為因素,如過牧,濫墾,過伐等。由於長期的不合理利用甚至掠奪式利用,從草原不斷帶走大量的物質,得不到補償,違背了生態系統中能量與物質平衡的基本原理,導致生態系統功能的紊亂、失調和衰退,使草原的生態與生產力不斷下降。
沙化
沙化(desertification)是由於乾旱少雨、植被破壞、大風吹蝕、流水侵蝕、土壤鹽漬化等因素造成的大片土壤生產力下降或喪失的自然(非自然)現象。 有狹義和廣義之分,起源於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非洲西部撒哈拉地區連年嚴重乾旱,造成空前災難,“荒漠化”名詞於是開始流傳開來。荒漠化最終結果大多是沙漠化,中國是世界上荒漠化嚴重的國家之一。荒漠化的治理需廣泛的國際合作,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參與。
鹽鹼化
土地鹽鹼化是指土壤含鹽量太高(超過0.3%),而使農作物低產或不能生長。形成鹽鹼土要有兩個條件:一是氣候乾旱和地下水位高(高於臨界水位);另一是地勢低洼,沒有排水出路。地下水都含有一定的鹽份,如其水面接近地面,而該地區又比較乾旱,由於毛細作用上升到地表的水蒸發後,便留下鹽分,日積月累,土壤含鹽量逐漸增加,形成鹽鹼土;如是窪地,且沒有排水出路,則窪地水份蒸發後,即留下鹽份,也形成鹽鹼地。
有效對策
建立草原保護制度
首先, 要建立草原保護制度, 嚴格遵循草原環境保護四部曲, 即堅持限制、治理、預防、規劃四大原則。其中, “限制”主要是指限制對草原環境的污染。“治理”就是及時清理畜牧業和工業生產在草原上遺留的垃圾, 杜絕草原空氣污染, 禁止出現草原承受力超載現象。“預防”原則要求提前預防草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採取“防治結合, 以防為主”的方針來開展草原環境保護工作, 特別要防止“牧童經濟”對草原的破壞。其次, 國家應不斷完善《草原法》, 細化草原保護法律條文, 禁止過度放牧與過度開墾以及非法占用草原事件, 將草原財產權與草原生態環境利益相結合, 堅決維護農牧民的合法利益和草原生態環境利益, 在《草原法》中引入必要的獎懲制度, 對破壞草原生態環境的行為予以相應的懲處。
最佳化草原建設規劃
革新草原管理制度, 最佳化草原管理結構體系, 實現草原管理規劃工作的集約化, 建立科學的草原生態建設規劃。可以通過實施草原管理責任制和分包制, 讓草原管理者制訂科學的草原規劃建設, 改良草原土壤條件, 選擇高品質的草種, 做好播種育苗和防治病蟲工作, 使草原建設規劃步入精細化與科學化。
提高草原建設技術
推進草原生態建設工作, 必須注重提高草原建設技術, 修建草原圍欄, 保護天然草原, 擴大人工草地的面積, 定期為草原施肥、蓄水、輸入營養液。此外, 可以通過飼養益獸和益鳥的方式來減少鼠害和病蟲害問題, 維護草原物種多樣性。
恢復情況
2024年7月訊息,我國重點工程區林草植被有效恢復。“三北”工程區累計完成造林4.8億畝,治理退化草原12.8億畝,森林覆蓋率由1978年的5.05%提高到13.84%,退化草原面積由2004年的85%降低到70%左右,重點治理區實現了由“沙進人退”到“綠進沙退”的歷史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