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鵬

茅鵬

茅鵬,出生於1932年2月,任職於江蘇省體育科學學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茅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張家港
  • 出生日期:1932年2月
  • 職業:官員
個人經歷,主要貢獻,

個人經歷

茅鵬,男,1932年2月出生,江蘇張家港人,現任職於江蘇省體育科學學會。1949年南通中學高中畢業,入團、入黨,參加革命。歷任:團區委副書記,團省委、省體委幹事,省體育幹部訓練班支書、代主任,南京體育學院院黨委委員,運動系負責人,體操班主任,江蘇省體育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省體育科學學會副理事長等職。
茅鵬茅鵬

主要貢獻

在訓練第一線任職期間,所帶運動隊均獲好成績。有專著《運動訓練新思路》、《成績竅門何處尋》、《為何難圓足球夢》等;是中央電視台專題報導集《新中國體育運動50年》的4個撰稿人之一。著有論文《訓練探索半世紀記》、《與時俱進呼喚訓練改革》、《一元訓練理論》、《一元理論與訓練實踐》、《擋住體育強國建設的認識障礙》、《備戰北京奧運會不可無視的經驗教訓》、《論崔文華現象》、《為何鏗鏘不再》、《“官路子”與核心競爭力》等上百篇。
訓練理論研究的原創論點:指出體育運動水平逼近極限觀是不符事實的,當代體育運動水平在不斷進步著,發現其主要原因在於訓練方法的改進;認為“體能”與“技術”二元的國際傳統訓練理論是錯誤的,創“體能”與“技術”一元的訓練理論;認為把“超量恢復”作為訓練進步的根本原理——這樣的線性觀念是以偏概全的,由此引發的“三從一大”訓練原則是不妥的,指出訓練進退的根本原理是生命有序狀態的調整發展,由此引發的訓練掌控原則是“到位”;發現運動能力的存在乃非恆常的,指出“體力波”是運動能力的存在形式,是訓練工作的基本對待單元;發現生命運動是訓練工作的根本載體,指出相對應地存在著“運動訓練全周期”,其認識與掌控,無論對於競技運動和全民健身,均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認為對於適齡運動員來說,“進步原則”是設計與評估訓練工作的根本原則。其所著《身體素質論應當否定》1964年剛發表即遭大批判。上述其所原創之訓練原理,儘管受到部分學者和教練的支持,但迄今在中國體壇仍受抑;然而半世紀來,卻受到國際體壇訓練實踐發展走勢的印證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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