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為紀念中國著名的科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和近代橋樑工程奠基人茅以升先生,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設立的獎項,旨在激勵與茅以升先生有淵源關係的高校大學生學習他愛國、科學、奉獻的崇高精神,繼承他的未竟事業,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
- 設立單位: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
獎項設定,組織流程,評選組織,申報條件,評選考核,
獎項設定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向“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獲得者頒發證書、獎章、獎金(每名獲獎學生3000元)。獎金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和鐵道部青少年捐助中心共同承擔。
獎勵範圍為11所高校,即大連交通大學、中南大學、蘭州交通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東南大學、石家莊鐵道學院、西南交通大學、華東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蘇州科技學院、唐山學院(筆畫順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名額分配為中南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東南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每校3人,大連交通大學、蘭州交通大學、華東交通大學、石家莊鐵道學院、蘇州科技學院、唐山學院每校2人,共27人。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設立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和鐵道部青少年捐助中心的領導、11所高校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等有關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秘書處設在北京交通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處理日常管理工作。
申報條件
申報評審工作分為個人申報、學校評選、評審委員會評審、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全委會審核通過四個階段。每年9月,評審委員會發出評審通知,各校於10月中旬完成本校的評選工作。年底前由評審委員會將評審結果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
申報學生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立志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鬥;
(二)有志於學習、宣傳和踐行茅以升精神;有志於服務鐵路交通事業的發展;
(三)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異;
(四)積極參加實踐活動,具有創新能力;
(五)有良好的道德修養,思想作風表現好,模範遵守法規、校規和社會公德,在本校學風、校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六)積極參加體育鍛鍊,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健康的體魄。
各高校要對申報人及申報材料進行把關,要求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切實推薦品學兼優,綜合素質較高,有志於服務鐵路交通事業發展的學生參評。廣泛徵求師生意見,積極營造弘揚和繼承茅以升精神的氛圍,注重對“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的宣傳。
評選考核
評審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對各高校審查通過的候選人材料進行整理匯總,確定“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評審會召開日期,做好協調和會務工作等。
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獲獎學生名單,由秘書處上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審批,並確定下一年度評審會主辦高校;舉辦“茅以升鐵道教育高校學生工作論壇”,加強各高校之間的學生工作交流。
經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會同意,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組織獲獎學生參加頒獎大會,並組織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