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介休張原村范家,祖籍陝西,後遷居介休縣張原村。據《張原范氏家譜》記述:“始祖志綱公於前明成化年間由陝徙晉,寄居於介休城中,後遷於張原村。”范氏自志綱傳至第六世范明,始攜長子永魁到塞外經商,收入頗豐。明末三子
范永斗(字肖山),繼承父兄事業,成為操縱張家口一帶貿易八大商人之一,主要與外蒙古族和遼東女真族開展馬市交易。女真族派首領由遼東到張家口交易時,“皆此八家主之”。由此,范家與女真族統治階層建立了密切的經濟關係。時值清軍入關,范家經常出入關內外,為清軍提供軍需物資和情報。
清朝定鼎中原建立政權後,於順治二年(1645),順治帝為答謝八大商人,“承召入都,宴便殿,蒙賜上方服饌”,並“詔賜張家口房地,隸內務府籍,仍互市塞上”。范家成為清內務府的官商,取得普通商人無法享有的經營特權。起初,范永斗主要為內務府採購皮張,供皇室使用。同時,以張家口為基地,在國內各地從事綢、布、茶、糧、鐵等物資貿易。范永斗“五十多歲即辭生意回家”,內務府職差由其侄孫范毓棟接替。范毓棟在張家口為內務府經商40餘年,即“歿於口上。”即至康熙四十年(1701)前後,范永斗之子范三拔(字瓊標,號德淵)承襲父業,繼續為內務府採辦物資,因屢有貢獻,頗得清廷寵遇,頻受優厚獎賞,經營範圍有所擴大。一方面繼續經營邊疆貿易,另一方面經清廷批准,開始在河東鹽區和長蘆鹽區開展鹽業運銷,每年除繳納規定的鹽稅外,要另外上繳內務府白銀2萬兩。范家經營的河東池鹽主要銷往潞州(今長治市)、澤州(今晉城市)一帶,然後購進澤潞一帶所產的藥材、糧食、絲綢、鐵鍋等土特產,運至各地售賣;長蘆鹽主要銷往河北、河南及京津20個州縣,持“鹽引”10萬多道,並在天津、滄州等地設有鹽倉。據有關資料記載,范氏家族僅鹽務一項先後繳納內務府的銀兩共達60多萬兩。
范三拔生五子,長子毓馨、次子毓馥、三子毓馪、四子毓×、五子毓×。范三拔年老後,范毓馪、毓×、毓×參與經營,以頭腦靈活、聰明過人的范毓馪為主。康熙初年,因國內銅源匱乏,清政府準許閩浙沿海一帶民商從日本採辦洋銅,彌補寶鈔局鼓鑄銅幣所需。康熙三十八年(1699),范氏父子見採辦洋銅有利可圖,遂以不誤運解,自請減價的條件,提出取代民商,赴日辦銅,得到允準。從此,范家父子聯絡張家口晉商5人組成船隊,赴日本採購銅錠,獲得巨額利潤。康熙五十五年(1716),日本限制中國銅錠貿易,范家採購陷入困難,影響鑄幣,被清政府取消對日貿易資格。
康熙年間,準噶爾部軍隊屢屢叛亂,康熙帝數次率軍親征準噶爾叛軍,因道遠路艱,“輸米饋軍,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付出慘重代價。康熙六十年(1721)清軍再次西征時,范毓馪以
皇商身份,主動請求以每石米低於官價2/3的價格自費採辦軍糧,獲準。從雍正元年(1723)起,毓馪兄弟湊足144萬兩白銀,“力任輓輸,輾轉沙漠萬里,不勞官吏,不擾閭閻,剋期必至,省國費億萬計”。雍正七年(1729),毓馪被清廷特賜
太僕寺卿,用二品服,毓×賜職布政司參政。從此,范氏家業大振,聲名大著,成為顯赫一時的皇商,“親族內外借府君衣食者數十百輩……燕楚交廣諸大都會,多所置辦……數千里外無遁情”。贏得朝廷的信賴和恩寵,家族內有20餘人被授予官職,5兄弟除毓馪、毓×外,毓×以武舉破例升為正定總兵官,後署
廣東提督,范三拔也被追贈驃騎將軍、
資政大夫。范家在為清廷節約大量費用的同時,因運價太低,運輸損耗嚴重,一直負債經營。
乾隆三年(1738),范毓馪再次奉命採辦日銅,以抵
內務府運糧虧欠。乾隆八年(1743)後改為向清政府借帑辦銅。到乾隆十三年(1948),范家為清軍採辦軍糧事宜結束,前後長達20餘年,累計欠戶部銀172萬兩之巨。乾隆十五年(1750),范毓馪病逝,對日辦銅貿易由其子清注、清洪和侄清濟經營。范家每年乘季風兩次遠渡重洋,將中國的絲綢、瓷器、藥材、工藝品等運抵日本,再從日本換回銅錠,少則每年30萬公斤,多則70萬公斤,占清政府從日本進口銅料的一半多。同時,范氏仍在長蘆、河東鹽區經營鹽業,持有鹽引10718道。其資本據乾隆二十年(1755)內務府統計,“所有鹽業查明後估銀百餘萬兩”。這時,對日銅貿易已陷虧本境地,且越積越重。據范清注向朝廷呈述:“共欠帑銀337.1萬餘兩。歷年完過289.1萬餘兩,尚有未完銀47.5萬餘兩。……其所缺銀兩,俱以高利貸借,愈累愈深。雖採辦洋銅現無貽誤,而東挪西湊,實出萬難。”乾隆二十七年(1762)范清注死後,由其兄范清洪接辦。清洪看到洋銅業前景暗淡,范家已不堪重負,要求退出,但清政府不準,只好勉強維持。乾隆二十九年(1764),范清洪病故,由范清濟接辦,雖採取了增加船隻,開源節流,整頓內貨,增加外貨等補救措施,但仍無濟於事,只得以長蘆鹽利補洋銅虧損。後來,鹽業也因資金短絀等原因仍不景氣。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范家因“虧折日深,以至上年誤運誤課,拖欠官項累累”,“虧損至一百五六十萬兩之多”,被清政府革除在內務府、戶部等官職,滿門查抄。顯赫一時的范氏皇商至此終結。據清廷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對范家的財產清查記錄:范氏直隸、河南20州縣遍設鹽店,在天津滄州有囤積鹽的倉庫,在蘇州有管理赴日船艘的船局,在北京有商店3座,張家口有商店6座,歸化城有商店4座,河南彰德府水冶鎮有當鋪1座,還有張家口置的土地106頃,分布各地的房產近1000間。總值為白銀3.7萬至4.7萬兩。另外還有介休原籍財產。
親屬成員
祖父:范永斗
父親:范三撥
兒子:范清注、范清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