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忠,男,土家族,1974年10月出生,湖南桑植人,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2年9月,范忠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范忠
- 國籍:中國
- 民族:土家族
- 出生日期:197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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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桑植縣公安局工作;2000年12月至2014年7月,在張家界市公安局工作,歷任團委副書記、行動技術支隊副支隊長、團委書記;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任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副局長;2014年11月,任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1月,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范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張家界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慈利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3年1月,張家界市紀委監委通報了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范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5年至2020年,范忠擔任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多次違規收受下屬工作人員、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及高檔菸酒等折合總計5.79萬元。此外,范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范忠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9月,范忠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