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茂名市物價局(以下簡稱市物價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省物價局、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職責,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價格工作透明度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與此同時,市物價局以信息公開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價格信息資源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服務企業和民眾。
一、加強組織機構建設,二、完善工作機制,三、加強公開載體建設,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六、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有關的收費管理情況,七、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八、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機構建設
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物價局成立了由單位主職領導和分管局領導、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立了局辦公室為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他科室、分局、所、隊、中心為信息公開主要工作部門,承擔提供信息資料等基礎工作。確定各部門負責人為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部門內部指定專人負責相應工作,確保職責落實到人。
二、完善工作機制
(一)編制政務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嚴格按照市府辦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引的要求,及時編制了《茂名市物價局政務公開目錄》和《茂名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梳理了機構職能、規章檔案、規劃計畫、業務工作、統計數據、其他信息等6大類31小類主動公開的信息,隨工作開展情況不斷收集更新。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認真研究制定《茂名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從組織分工、信息公開範圍、主動公開信息的基本程式、依申請公開信息的基本程式、監督和保障等五大方面,通過條、款、項、目逐一作出全面、細緻的規定,有效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運作。同時,建立了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重點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要求和審查程式進行細化規定。
(三)規範信息公開工作程式。重點規定了主動公開的信息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分別細化規定了主動公開信息的擬辦、審查、審批、移交、加工(分類編排、編加索取號、製作網頁等)、發布、留存等流程,以及依申請公開的提供和指導申請、接收申請、辦理、答覆、留存等流程;除按照要求規範製作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登記回執、申請延期答覆告知書等格式文書外,還根據工作實際,製作了《主動公開信息材料移交清單》、《公開信息申請辦理記錄表》等文書,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行為。
三、加強公開載體建設
(一)不斷完善網路信息公開平台。充分發揮茂名市物價信息網、茂名三農價格信息網等入口網站的傳播優勢,將其作為主要的信息公開載體,快速、廣泛發布各類政府信息。其中,茂名物價信息網主頁面專門新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機構職能、領導分工、法規檔案、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欄目,內容涵蓋政府信息公開各個方面,為民眾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公開服務。
(二)不斷提升入口網站服務功能。在最佳化現有欄目的基礎上,完善“網站導航”互動功能,提高網站的個性化服務水平,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
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政務信息報送公開情況。2011年以來,市物價局共編寫176條動態信息、7篇調研報告。其中動態信息被《茂名價格信息》採用94條,被《茂名日報》採用13篇,被《茂名晚報》採用3篇,被茂名廣播電視台採用6篇,被市府辦《茂府信息》採用11篇,被市府辦上報省再被採用2篇,被茂名市委《茂名信息》採用1篇,被省物價局《廣東價格政務信息》採用5篇,被省物價局《廣東價格情況》採用4篇;調研報告被《茂名價格信息》採用2篇,被《茂府信息》採用1篇,被省物價局評為廣東省價格調研優秀成果獎(第三屆)一等獎1篇。
(二)入口網站信息公開情況。局入口網站“茂名物價信息網”發布機構職能類信息1條,規範性檔案類信息51條,“三農價格信息網”發布信息約16300條,包括各類涉農價格、收費政策,以及涉農價格監測數據等,其它類信息130條,公眾可通過入口網站的“檔案查詢”欄目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並檢索市物價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前,該網站正在進行升級改版,將進一步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途徑。
(三)通過內部刊物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1年,市物價局共編髮內部刊物《茂名價格信息》22期。
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市物價局未接收過政府信息公開正式申請,通常是接收外來電話諮詢政府信息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有關的收費管理情況
市物價局信息公開相關費用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同時,嚴格依據《條例》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所涉收費的監督和管理。
七、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
2011年,市物價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發生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八、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通過一年來的積極實踐和努力,市物價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還存在著對信息公開範圍和內容的把握不夠準確、信息公開程式不夠便捷、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不夠及時等問題。為此,市物價局將主要從以下幾方面積極改進:
(一)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重點細化保密審查、責任追究、評議考核等方面的規範要求,嚴格主動公開信息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程式規定,切實增強各項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發布協調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二)進一步加強公開載體建設。努力最佳化茂名市物價信息網功能設定,增加網上申請、查看回復等線上交流互動等服務功能,強化市物價局與網民的互動交流,完善網上辦事功能,逐步建立實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積極探索更多的便民途徑。更加注重發揮公報、新聞發布會、新聞傳媒等公開載體的作用,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強人員培訓和工作督查。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更加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及相關規定,切實增強辦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能力。加大對全市物價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將其作為依法行政檢查的重要內容,同時積極研究制定系統內的工作指引和工作規範,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及時解決存在問題,推動物價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