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物價局

茂名市物價局

茂名市物價局是茂名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物價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物價局
  • 局長:蔡劍鋒
  • 隸屬:茂名市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主要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實施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
(二)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參與糧食風險基金、儲備制度的運作和監督;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三)擬訂價格管理目錄,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組織和協調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按規定管理會費及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外收取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費用。
(四)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五)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六)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七)負責證照發放、業務登記、明碼標價牌製作、價格聽證會等工作。
(八)指導、監督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及縣(市、區)價格、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及縣(市、區)的價格、收費爭議;指導價格協會工作。

領導班子

蔡劍鋒 局長、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張 強 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資源環境價格管理科、價格調節基金管理科、價格調節基金徵收所、價格成本調查隊工作。
陳廣豪 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收費管理科、價格監測中心、價格認證中心工作。
李觀勝 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價格政務中心)、機關黨支部、綜合與法規科(平價商店指導服務辦公室)、公用公益事業價格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價格舉報中心)、價格協會工作。

主要機構

辦公室(加掛價格政務中心)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檔案、保密、接待、安全、政務公開、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資、計生、黨群、紀檢監察和綜合維穩等工作;負責價格電子政務好網路運作、管理和機關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定價批費、備案等業務申報的受理工作;負責開展價格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各項政策諮詢工作。
綜合與法規科(加掛平價商店指導服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價格改革規劃、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年度價格調整改革計畫;擬定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預期調控目標;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信息報送管理工作;審核價格和收費政策;組織價格政策調查研究;指導價格行政執法監督和價格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場價格預警應急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辦法、經營者價格行為規則,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推進價格誠信,組織開展明碼標價、價格計量等活動;負責住房價格和平價商店的指導、管理和規範工作;負責農產品、農資商品價格監管和指導開展價格服務工作;審核住房價格(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收費許可證和協助開展收費年審工作,協助和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資源環境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資源、環境、工業品價格政策和法規;擬定資源、環境、工業品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審核、審批列入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目錄管理的資源、工業品價格(收費)的項目和標準;負責水、電、氣等資源能源價格的監管;負責排污權初始價格、排污權交易價格等環境使用價格,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排污費、噪聲超標排污費、電磁輻射排污費、光污染排污費等環境損害價格,污水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工業垃圾處理費、電子垃圾處理費、建築垃圾處理費、白色污染物處理費、危險廢物處理費、脫硫電價、脫硝電價、成品油清潔劑加價等污染物處置價格的監管;審核上述價格(收費)項目的收費許可證和協助開展收費年審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公用公益事業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公用、公益事業價格政策和法規,擬定公用、公益事業價格的管理原則和方法;審核、審批列入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目錄管理的公用、公益事業價格的項目和標準;負責交通(含城市公共運輸、捷運、公路客運、路橋隧道渡口,民航、鐵路、港口水運)、有線電視、郵政通訊、停車、園林綠化等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管;負責醫療服務、藥品、大宗醫療設備、一次性醫療耗材、文化(圖書館)、體育、社會福利價格(收費)的監管;審核上述價格(收費)項目的收費許可證和協助開展收費年審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收費管理科
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社會團體、會費和教育收費、強制性培訓收費以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政策和法規;審核、審批政府列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社團收費、會費、教育收費(含校服、課本等價格)、強制性培訓收費;負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教育、培訓收費的監管;核發上述收費(價格)項目收費許可證和開展收費年審工作(收費年審辦公室設在收費管理科,牽頭相關科室開展收費年審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上述收費(價格)爭議。
價格調節基金管理科
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管理;擬定設立價格調節基金徵收項目、徵收標準方案,編制年度徵集、使用計畫;監督、檢查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情況;擬定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生產和調控市場價格投放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價格調節基金徵集和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生產和平抑市場價格;組織開展價格調節基金政策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菜籃子”工程建設規劃、調查和落實工作;負責對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使用和管理情況開展評估;負責低收入民眾臨時價格補貼與價格上漲聯動機制的擬定、規範和管理落實。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加掛茂名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
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的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對資源價格、環境價格、公用事業價格、公益事業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社團收費,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以及對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市場巡查;負責受理、調查、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對各類商品和服務價格明碼標價監督檢查;負責反價格壟斷的有關工作;負責價格監督檢查統計及案卷材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市、區)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辦理工作。
茂名市價格成本調查隊
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價格過程中,調查、測算、審核經營者成本,在此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對市列名管理的農產品、副食品、商品、服務項目收費設定前的成本審核;對生產、經營、市場供求形勢的價格成本調查檢測和分析。
茂名市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以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他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
茂名市價格監測中心
對農產品、工業消費品、服務項目價格及能源、原材料價格等的變動情況進行跟蹤、採集、分析和公布;對商品市場價格和價格總水平的變化及趨勢進行判斷和預測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三農”價格信息的有關工作;承擔價格預警和應急工作等。
茂名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價格和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投放的地方性規範檔案和政策,並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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