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4月27日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室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向國家開發銀行和市農信社融資建設茂名市市民大道等14個工程項目的議案》;聽取了市政府關於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告和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我市工業、交通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進行了人事任免;聽取和審議了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變動情況和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0年4月27日
會議內容,出席人員,列席人員,
會議內容
會議進行了以下議程:
(一)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向國家開發銀行和市農信社融資建設茂名市市民大道等14個工程項目的議案》。會議要求政府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及融資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使用績效,切實保證項目建設、運營及還貸資金的需求,防止出現財政風險。會議表決通過了相關決議。
(二)聽取了市政府關於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告和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工業、交通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三)進行了人事任免。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太安的提請,經表決,會議批准任命吳玲河為高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范李剛為信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永標為茂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四)聽取和審議了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變動情況和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經表決,會議同意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丁錦文的代表資格有效。
(一)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向國家開發銀行和市農信社融資建設茂名市市民大道等14個工程項目的議案》。會議要求政府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及融資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使用績效,切實保證項目建設、運營及還貸資金的需求,防止出現財政風險。會議表決通過了相關決議。
(二)聽取了市政府關於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情況的報告和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工業、交通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三)進行了人事任免。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太安的提請,經表決,會議批准任命吳玲河為高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范李剛為信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永標為茂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四)聽取和審議了茂名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代表變動情況和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經表決,會議同意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丁錦文的代表資格有效。
出席人員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宋壽金,副主任吳傑斌、歐蘭芳、盧方圓、朱育英、劉九權,秘書長周安敏和委員共37人出席了會議。
列席人員
市政府副市長黃心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邢太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馮偉光,部分市十屆人大代表,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等列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