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失業人員死亡待遇申領指南

茂名失業人員死亡待遇申領是由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失業人員死亡待遇申領指南
  • 受理機構: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辦理對象,辦理條件,辦理依據,所需材料,辦理流程,法定時限,

辦理對象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保人

辦理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
註:在市區火化的,可在網上辦理,在外地火化的,可網上預約後,到視窗辦理。

辦理依據

2、《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2013年修訂) ;
3、關於印發《廣東省失業保險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粵社保函136號) ;
4、《廣東省殯葬管理條例》 ;

所需材料

1、 《失業保險一次性待遇申領表》
2、 親屬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 死者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 公安機關、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5、 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非火化區的需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殯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屬茂名市戶口的,火化證明需經戶口所在地殯葬管理機構蓋印確認)
表格下載
1、失業保險一次性待遇申請表201407;

辦理流程

視窗辦理流程
1、申請人網上辦事大廳下載或到市社保局一樓業務大廳⑥視窗領取《失業保險一次性待遇申請表》並填寫,申請人應當在失業人員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持申領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一樓業務大廳⑥視窗進行申請。 2、視窗人員對紙質材料進行初審並受理。每月1至20日為受理時間; 3、七個工作日審批完畢,相關待遇於審批完畢的當月28日劃入失業人員社會保障卡賬戶; 4、審批完成後,申請人到市社保局一樓業務大廳⑥號視窗領取待遇核定資料。
網上辦理流程
1、登錄網上辦事大廳,選定該項業務; 2、網上填寫信息後點擊確認提交申請; 3、5天內到社保局一樓業務大廳⑥號視窗直接提交相關資料,超過5天的需重複1、2步; 4、七個工作日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相關待遇於審批完畢的當月28日劃入失業人員社會保障卡賬戶。 註: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並在市區火化的可在網上直接申請。按1、2步操作,並將身份證、火化證明書掃描JPG圖片格式作為附屬檔案上傳即可,無需視窗提交資料。不按要求提交資料附屬檔案的,須重複1、2步。

法定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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