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人事部制定下發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03年7月成立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專家委員會。 2003年12月6日至7日,全國首次二級、三級英語口譯、筆譯試點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個城市舉行。2004年5月下旬,英語二、三級翻譯資格試點考試繼續擴大。二、三級口譯考試擴大到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武漢等六城市,筆譯考試除以上六市外還擴大到西安、南京、鄭州、成都、長春、福州等共12個城市。考生人數增加了近一倍。2004年11月13日、14日,英語二、三級翻譯資格試點考試筆譯考試在全國25個城市、口譯考試在全國15個城市進行;法語二、三級考試在北京、上海試點考試;日語二、三級考試在北京、上海、大連試點考試。根據《暫行規定》,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負責組織成立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2003年12月中國外文局又成立翻譯資格考評中心,由中心負責考試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工作。專家委員會負責考試大綱的編寫、國家翻譯資格考試標準的確定、考試試題的命制、試題題庫建設等工作。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們都是翻譯界的資深教授和學者,代表著翻譯界的最高水平。
黃友義先生:(全國翻譯資格考試英語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翻譯工作者協會秘書長、中國外文局副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語翻譯資格考試
- 性質:資格認證考試制度
- 專門針對:廣大從業人員
- 規模:全國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