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同盟互助條約,又稱《敦刻爾克同盟條約》。英、法兩國在法國敦刻爾克簽署的雙邊協定。1947年1月法國總理勃魯姆訪問倫敦,在同英國首相艾德禮會談後的公報中宣布,兩國決定締結同盟條約,其目標是防止德國再次發動侵略。同年3月4日,英、法兩國外長貝文和皮杜爾正式簽訂該約,9月8日生效。規定締約雙方如一方“一旦捲入與德國的軍事行動中”時,另一方應運用所擁有的軍事及其他手段進行援助;當兩國面臨德國威脅時,應共同行動加以制止。此外,兩國均不得締結與對方為敵的條約,也不加入敵視對方的同盟,應相互促進經濟上的繁榮。條約為期五十年,後隨著形勢的發展,實際上已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