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埃條約
- 全稱:《英埃同盟條約》
- 時間:1936年8月26日
- 分類:條約
簡介,條約內容,意義,
簡介
《英埃條約》全稱《英埃同盟條約》,於1936年8月26日簽訂,為期20年。
條約內容
1936年8月26日,英國同埃及締結了《英埃同盟條約》。條約中規定:
英國負有保護埃及不受外國侵略的責任,埃及在戰時置於英國的管理之下;
英國空軍有權在埃及的領空飛行和使用埃及的機場;
英國保留亞歷山大港的海軍基地,為期8年;
埃及可以建軍,但需要買英國武器,接受英國軍事代表團的訓練;
廢除在埃及的治外法權;
恢復1899年“英埃共管蘇丹協定”,埃及人可以移居蘇丹;
埃及不得與其他國家締結同這一條約相牴觸的政治同盟等。
意義
英埃條約的簽訂,鞏固並加強了英國在北非和蘇伊士運河的地位,有利於英國在北非和地中海同義大利競爭。也把埃及緊緊地綁在了英國的戰車上。
這一被埃及議會批准的不平等條約,遭到埃及人民的反對。為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1951年10月,埃及宣布廢除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