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穀物法史》恩格斯寫於1845年秋,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的補遺,英國穀物法是1815年由掌握絕對權力的貴族階級制定的。這個法律既不符合資產階級的利益,也不符合工人農民的利益。1822年,雖然這部法律作了一些修改,但並沒產生實際意義,反而激起資產階級的堅決反對。資產階級非常痛恨這種代表舊統治的最後痕跡的法律,於1838年組織反穀物法協會,後來改稱反穀物法同盟。當1842年初發生商業危機而使全國工人階級陷於可怕的貪困時,該同盟鼓動人民為廢除穀物法而鬥爭。1842年8月終於爆發工人起義。起義者不僅要求廢除穀物法,而且要求提高工資和實現人民憲章,這遠遠地超出資產階級所能容納的範圍。於是,資產階級轉而幫助政府鎮壓工人起義。起義失敗後,穀物法仍舊被保存下來。1843年,反穀物法同盟又一次掀起廢除穀物法的運動,但再也引不起曾經被出賣過的人民的同情。恩格斯指出,廢除穀物法意味著宜布資本為英國的最高權力,剝奪土地貴族的一切財富和一切權力,這對英國前途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但是,廢除穀物法真正獲益的只是資產階級,而不是廣大勞動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