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要點一:所屬
板塊 化工行業板塊,預虧預減板塊,騰安價值板塊,
寧夏板塊,西部開發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電石及其系列延伸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聚氯乙烯、燒鹼及其系列延伸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特種樹脂生產及銷售;電力、熱力的生產及銷售;矽系列延伸產品的生產、經營和開發;活性炭、石灰的生產及銷售;機械設備製造維修;
對外投資及貿易:餐飲、住宿
服務。公司為基礎化工製造企業,主要以PVC為主,構成完整的產業鏈,即資源-電廠-電石-PVC類、氰胺類產品,形成以電石為原料的氣化、固化深加工產品的兩條配套生產鏈。
要點三:完整產業鏈 公司依託寧夏及周邊地區豐富的煤炭,石灰石,原鹽等礦產資源,進一步完善一體化產業鏈,以熱電為平台,以電石為基礎,做強做大氯鹼產業,穩步發展氰胺產業。
形成熱電→電石/燒鹼→聚氯乙烯及石灰→電石→石灰氮→雙氰胺一體化產業鏈,形成具有典型地方資源特徵和循環經濟的產業鏈。公司擁有5000萬噸儲量的石灰石礦山。目前,公司共擁有聚氯乙烯樹脂年產能27.5萬噸,燒鹼年產能21萬噸,石灰氮年產能9萬噸,雙氰胺年產能1.15萬噸,同時擁有年產14萬噸的精製石灰基地,300MW熱電機組,50MW機組發電權和年產50萬噸電石裝置。
要點四:定向增發 2011年1月,股東大會/國務院國資委同意以13.8元/股定向增發12420萬股(2011年7月調整為13.6元/股,數量為12602萬股),其中向國電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11420萬股,向戰略投資者廈門象嶼集團有限公司發行1000萬股。
英力特集團以其對公司的118700萬元委託貸款及38896萬元現金認購股份,象嶼集團以13800萬元現金認購股份。扣除上述委託貸款認購金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現金募集資金額為52696萬元,將運用至償還銀行貸款37100萬元,其餘募集資金不超過15596萬元,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要點五:收購特種樹脂公司 2012年5月,公司與控股股東國電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定》,擬收購國電英力特集團持有的寧夏英力特特種樹脂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收購價格為1.3031億元。特種樹脂公司由國電英力特集團獨資建設,設計年產能4萬噸糊狀PVC樹脂,2011年2月達標達產,2011 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3,060.8萬元,2012 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17.87萬元。通過本次收購特種樹脂公司全部股權,增加了公司產品品種,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在資本市場的形象和價值,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要點六:10萬噸氯乙烯項目 2011年1月,擬在公司閒置土地建設年產10萬噸氯乙烯單體技改項目,主要用於下游樹脂產品的原料,可為公司下一步開發相關產品提供原料保障,氯乙烯單體為成熟技術,依託公司閒置土地,工程技術人員,工藝條件和銷售渠道,充分利用電石,電力,物流,公用設施等資源,加快項目進度和節省投資。
要點七:固原鹽化工示範園 寧夏固原地區新發現豐富的岩鹽,煤炭,石灰岩等礦產資源。為了充分利用固原市新發現的岩鹽,煤炭,石灰岩等優勢礦產資源,公司擬在固原市原州區彭堡鎮建設鹽化工循環經濟扶貧示範園,形成包括岩鹽礦,石灰礦,真空製鹽,硫化鹼,ADC發泡劑,電石,PVC,燒鹼,熱電裝置,電石渣粉煤灰製造水泥一體化產業鏈,實現優勢資源的就地轉化和增值,進一步做大做強氯鹼產業。該項目已列入寧夏自治區“十二五”規劃。
要點八:實際控制人變更 國電電力以現金出資12.66億元增資並戰略重組寧夏英力特電力集團事宜已完成。英力特集團名稱變更為國電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團,增資後國電電力持有國電英力特51%股權。國電英力特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國電電力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要點九: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股東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採取現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潤,在公司盈利、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將實施積極的現金股利分配,給予股東合理的回報。2012-2014年,公司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在年度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大於零的情況下,若滿足了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且足額預留法定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後,如無重大投資計畫或重大現金支出計畫等事項,公司應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經營發展計畫提出,報股東大會批准。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股本規模不匹配時,可在滿足上述現金股利分配的情況下,採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單獨實施,也可以結合現金分紅同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