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樂主義亦稱“享樂主義”。主觀主義經濟學的哲學基礎。它用心理學範疇來說明人類的行為動機,以尋求快樂、避免痛苦為人生目的和道德標準。“苦樂主義”一詞來自古希臘文(快樂)。 伊壁鳩魯對“苦樂主義”作了系統的發揮,稱快樂為最主要的善,苦痛為最主要的惡,並且認為滿足物質欲望的快樂是短暫的,而除祛苦痛所產生的快樂是永久的。
近代苦樂主義有兩大潮流:(1) 個人快樂主義,亦稱“利己主義”。如法國的拉美特利認為,尋求快樂是人們的“本性”,每個人只要按照這種本性行事,同時又推己及人,就可成為一個幸福的和有道德的人。(2) 公共快樂主義,亦稱“功利主義”。如法國的愛爾維修認為“身體的感受性”是“鼓動著人”的“生命原則”,它在人身上產生出“喜歡快樂、憎惡痛苦的情感”,形成“自愛的感情”,但自愛不能違反最大多數人的公共利益。英國的邊沁、約翰·穆勒都推崇這個觀點,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道德評判標準。這種苦樂主義原則已被廣泛運用於經濟學,成為經濟學的哲學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