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爾蓋縣民族宗教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全縣宗教現狀,負責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若爾蓋縣民族宗教局
  • 地點:若爾蓋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增加“兩資”(三州開發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管理職責。
(二)加強依法管理藏傳佛教事務的職責。
(三)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
(四)加強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職責。
(五)取消已由州、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二)負責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維護民族團結,依法管理民族事務,並負責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和民族工作機動金項目建設。
(三)負責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加強宗教事務,加強對全縣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維護寺廟穩定,維護社會穩定。
(四)負責保障和促進全縣各族人民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言文字,做好藏語言文字工作,維護民族團結,促進文化和諧、社會和諧,同時檢查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個體工商戶印章、門牌、標牌、招牌、戶外廣告、橫幅等,正確使用藏漢雙語,並承擔翻譯職責。
(五)負責兩項資金(三州開發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項目庫建設,項目的申報材料、工程建設的實施、招投標、工程建設檔案的整理等。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宗教局設三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管理與後勤服務及內外協調工作,推動機關行政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負責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平台;負責文字材料的草擬上報工作;負責有關史志編纂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和文電處理、文秘事務、機關保密、檔案等工作。
(二)民族事務股
負責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維護民族團結,依法管理民族事務,並負責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和民族工作機動金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傳統文化保護、“雙語”教育和科普推廣等具體事宜;推動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參與承辦全縣的重大民族文化活動;擬訂全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翻譯、出版工作;提出涉及全縣民族古籍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組織、協調、指導全縣少數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搶救、保護和研究工作,逐步實施少數民族古籍的開發與利用;負責兩項資金(三州開發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項目庫建設,項目的申報材料、工程建設的實施、招投標、工程建設檔案的整理等。
(三)宗教管理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全縣宗教現狀,負責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加強宗教事務,加強對全縣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維護寺廟穩定,維護社會穩定。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若爾蓋縣民族宗教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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