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民麗

女,河南省南陽市人。1968年5月出生,畢業於河南大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苑民麗
  • 出生地:河南省南陽市
  • 出生日期:1968年5月
  • 畢業院校河南大學
人物經歷,主講課程,研究方向,主要貢獻,

人物經歷

1990年7月畢業於河南大學政教系,獲經濟學學士學位;2002年7月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現為廣東警官學院法律系講師,中國法學會會員。

主講課程

。主要講授課程有《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等。

研究方向

主要從事《刑法學》和《刑事訴訟法學》的教學和研究。

主要貢獻

曾參與廣東省人民檢察院2005-2006省級研究課題《司法職務犯罪的立法完善研究》的研究;參與廣東省教育廳2005年委託項目《廣東省預防中小學生違法犯罪對策研究》分項目的研究;參與中山大學橫向課題《瀆職犯罪研究》的研究工作。曾參與編寫教材《法律基礎教程》,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參編《中小學生違法犯罪預防讀本》,廣東省語言音像電子出版社
發表論文
2007年9月第1版。近年來在各級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客觀主義刑法理論產生的時代背景及其內涵》,載《武漢大學學報》2002 年第 三期 ;《試論我國軍職犯罪的立法完善》,載《河北法學》2001年第一期;《論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幾個問題》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2年第2期;《論刑法中的人身危險性》,載2003年9月《中山大學法律評論》第四卷,法律出版社;《“片面共犯”評析》,載《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六期;《試論數罪併罰的根據》,載《政法學刊》2004年第二期;《緩刑制度研究》,載《南都學壇》2004年第一期;《試論數罪併罰的根據》,載《政法學刊》2004年第二期。《試論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載《雲南大學學報》2004年第二期(本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04年第6期全文轉載)。《“婚內強姦”理性思考――以期待可能性理論為視角》,載《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年第三期;《共同犯罪中止形態認定之探討》,載《中山大學法律評論》,2005年1月第1版;《牽連犯處罰原則新探》,載《雲南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論挪用公款的“歸個人使用”》,載《湖湘論壇》2007年8月刊;《遏制毒品犯罪的刑法完善探討》,載《政法學刊》2007年第4期。另外,在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同時,曾於2006年3月回響學院關於公安實踐的號召,到東莞市公安局萬江分局法制科進行了為期六個月的公安實踐,對萬江分局法制科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議和幫助,同時也對公安實踐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認識,並於實踐結束後寫出了《公安實踐總結報告》,又結合實踐體會和現有的法律規定撰寫了一篇五千字以上的論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