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台治夷

《芸台治夷》是清代梁章鉅創作的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芸台治夷
  • 作者梁章鉅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出處:芸台治夷
  • 文學體裁:散文
作品概況,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芸台治夷

作品原文

英夷(1)初至中國,未嘗不訓謹(2)。自道光二十年(3)以後,始逐漸驕肆(4)。名為恭順,實全無恭順之心。
嘗與芸台(5)師談及往事,師深為扼腕(6),曰:“尚記得嘉慶二十二年(7),我為兩廣總督時,首以嚴馭夷商洋商(8)為務。蓋洋商受英夷之利益,英夷即仗洋商之庇護,因此愈加傲黠不馴(9)。我每遇事裁抑(10)之。時英船在黃埔(11),與民爭水,用鳥槍擊死民人。我嚴飭(12)洋商必得兇犯。方登船,而此犯即拔刀自刎死。又咈囒哂國(13)夷人,打死民婦,我立獲兇犯,照例絞決抵罪。道光初,英夷有護貨之兵船,在伶仃山(14),用槍擊死小民二人,我飭洋商向英國大班勒取兇手,大班(15)詭言:‘只能管貿易事務,兵船有兵頭,職分較大,我令不能行於彼。’我旋飭(16)傳諭兵頭,兵頭亦詭稱夷人亦不能被民傷得欲死者多人,欲以相抵。我察其詭詐,傳諭大班:‘如不獻出兇手,即封倉停止貿易。’大班又稱:‘實不能獻出兇手,無可如何,情願停貿易。’時兵船已詭避在外洋,將匝月(17),我持之益堅。大班乃率各夷人全下黃埔大船,稟稱:‘無可如何,只好全幫回國,不做買賣。’我發印諭言:‘爾願回,即回!天朝並不重爾等貨稅。於是英國大船二十餘號,收拾篷桅(18),作為出口之勢。仍上稟云:‘大人既許回國,何以炮台上又設兵炮?’我又加印諭言:‘虎門炮台(19)’本是終年常設,並非此時待爾等出口,欲加轟擊。且天朝示人以大公,豈有許爾等回國,復行追擊之事。’於是各船不得已而出口。復又旋轉在外洋校椅灣(20),停泊多時,而其兵船遂其遠遁矣。未幾,大班又稟:‘兵船不知何時遠遁,我等實愧無能。大人如準入口貿易,固是恩典。否則亦只好回國’等語。而洋商亦代為稟求。並令大班寄稟(21)回國,告知國王,下次貨船來粵,定將兇犯縛來,方準入口,否則不準。大班亦同此稟求,我始應允。直至三年(22)春,始照舊開艙通貨。此事冬末春初,凡夷商人等皆惶惶,言關稅必由經大缺,且恐別滋事端。城中各官,亦有緩頰(23)者。我一人力持,以謂國體為重,貨稅為輕,索凶理長,斷不可受其欺脅。並飭其以後兵船不許復來,非是護貨,適以害貨等印諭。及四五年,貨船來粵,稟稱前此犯事兵船,不敢回事,委不知向何處逃散,無從尋獲。而四、五、六年間,此種兵船,亦實不復至。我對眾曰:‘此所謂可欺其方也(24)。’自我去粵後,兵船復來,門人盧厚山(25)亦仿我此意行之。時有褒嘉之旨(26)云:‘玩則懲之,服則舍之,尚合機宜,不失國體也。’(27)聞此後惟林少我穆督部(28)亦守此法,而情事頓殊(29),為之慨然而已。”

作品注釋

(1)英夷:指英國。夷,古代漢族統治者對外族的鄙稱。
(2)馴謹:馴服謹慎。
(3)道光:清宣宗年號(1821—1850)。道光二十年,即1840年。
(4)驕肆:驕縱肆謔。
(5)芸台:即阮元(1764—1849),字伯元,號芸台,江蘇儀征人。乾隆年間(1736—1796)進士,曾官湖廣、兩廣、雲貴總督,體仁閣大學士等職。
(6)扼(è厄)腕:用手握腕,表示感情激動。此處形容憤慨。
(7)嘉慶:清仁宗年號(1796—1820)。嘉慶二十二年,指1817年。
(8)馭(yù玉):制馭。夷商:外國商人。洋商:中國人專與外國商人做生意者。
(9)傲黠(xiá俠)不馴:傲慢狡猾而不馴服。
(10)裁抑:裁決遏制。
(11)黃埔:廣州附近的海灘。
(12)飭(chì斥):命令、告誡。
(13)咈囒哂國:現譯作法蘭西國,即法國
(14)伶仃山:即伶仃島,在廣州珠江口外。
(15)大班:外國商船中管貨和處理商務的頭領,按其職位高低,分別稱大班、二班、三班。
(16)旋:立即。
(17)匝(zā扎)月:滿一個月。匝,周遍。
(18)篷桅:篷帆和桅桿。
(19)虎門炮台:位於珠江口東南側。
(20)校椅灣:在珠江口外。
(21)三年:即1823年(道光三年)。
(22)稟:下級對上級的報告。
(23)緩頰:代人講情,請求寬恕。
(24)可欺以其方:語出《孟子·萬章》,意思是,對於君子可以用合乎人情的方法欺騙他。
(25)盧厚山:人名。
(26)褒嘉之旨:表揚嘉勉的聖旨。
(27)“玩則”四句:是道光皇帝嘉獎的話,意思是說:“(洋人)無視中國的法律就懲罰他,服從法律則不問,你做得尚合機宜,不失國體。”
(28)林少穆:即林則徐(1785—1850),字少穆。福建侯官(今閩侯)人。任湖廣總督時,禁止鴉片,卓有成效。鴉片戰爭爆發後,他嚴密設防,使英國侵略者不能得逞。後因投降派誣陷被革職。
(29)情事頓殊:指林則徐時的形勢與阮元任兩廣總督時的形勢已經大不相同了。

作品賞析

該篇選自梁章鉅《浪跡叢談》,作於道光年間(1821—1850),內容多記述時事和舊聞。因寫於作者宦遊之中,故稱《浪跡叢談》。
這篇文章所記錄的雖是一個封建時代官員的經驗之談,但洋溢著強烈的反帝愛國思想。作者根據阮元的切身經歷總結說,對那些敢於挑釁肇事的帝國主義分子,必須採取針鋒相對的強硬措施,寸步不讓,只有這樣,才能剎住他們的囂張氣焰,才能確保國家和百姓的利益不受侵犯。文章中舉出了許多實例,雄辯地說明了他的觀點是正確的。

作者簡介

梁章鉅(1775—1849),字閎(hóng)中,又字茞(zhǐ)林,號退庵,福建長樂人。嘉慶年間(1796—1820)進士,道光年間(1821—1850)官至江蘇巡撫,兼代兩江總督。著述七十餘種,筆記有《退庵隨筆》、《浪跡叢談》、《歸田瑣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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