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縣財政局

芷江侗族自治縣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芷江侗族自治縣財政局
  • 主要職能: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專戶等
  • 股長:蔣 勛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代政府起草財政、財務、會議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縣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監督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參與縣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七)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縣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會計行政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的開展,為政府增強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提高供給效率,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及長期合作關係提供平台。
(十五)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巨觀金融形勢和全縣金融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維護金融穩定。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股室設定
芷江侗族自治縣財政局下設二個二級局:鄉鎮財政管理局(副局級)、非稅收入管理局(副局級);14個行政職能股室: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稅政法規股、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農業股、社保股、企財股、經濟建設股、外經股、產權統計評價股、財政監督股;7個事業職能股室:綜合計畫管理辦公室、財政工資管理髮放中心、會計事務管理所、縣政府採購管理中心、會計集中核算中心、契稅徵收管理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機構設定及職能
(一)辦公室
主任:諶小平
主要任務是: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調研、宣傳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督查、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其職責如下:
1、負責局內政務綜合協調工作,草擬、修訂局內各單位職能職責方案。
2、對全縣經濟運行、財稅政策執行等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參與重要財政政策的研究制訂工作。
3、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檔案和局領導在全縣性重要會議上的報告、講話。
4、擬定全局年度工作要點和每月工作安排,負責全縣財政工作會議等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辦理局務會議、局領導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有關具體事項,編髮情況通報、會議紀要和大事記。
5、負責財政信息的蒐集、利用和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編髮芷江財政信息等信息簡報。
6、統一管理財政宣傳報導和重要財政新聞發布。
7、負責局機關文電收發、傳閱以及機要通訊、報刊征訂工作;負責全局性檔案的核稿、送審、列印、傳送和督辦;組織和督促有關股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8、管理機關檔案,辦理檔案的立卷、歸檔、保存和借閱,整理財政檔案史料,指導局屬各單位檔案管理。
9、負責督查督辦上級有關部門、局領導交辦的事項和局務會議、局領導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各項工作,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給局領導和有關股室。
10、負責全局性接待工作;處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組織和督查有關股室、單位信訪處理事項。
11、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的預決算工作;擬訂局機關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管理和審核報批局機關各項經費開支,監督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監管局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事務。
12、負責財政系統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督促檢查局機關執行保密法規情況,組織落實局機關保密制度。
13、負責局機關汽車管理,包括局機關所有汽車的購置、維修、保管、調度、使用、處置和安全運行,保證全局工作用車。
14、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事教育股
股長:蔣 勛
主要任務是: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鄉鎮財政所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雙文明”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等。其職責如下:
1、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鄉鎮財政所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核定。
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鄉鎮財政所班子建設及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3、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培訓、獎懲、交流、辭退、工資、福利、退離休和黨務等工作。
4、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鄉鎮財政所的股級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工作。
5、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及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停薪留職、脫產學習等審核報批的有關工作。
6、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及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信息採集和工人檔案的管理工作。
7、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鄉鎮財政所有關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審核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8、調查研究並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雙文明”建設;組織全縣財政系統的表彰和文體活動,組織文明財政所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人事、教育統計工作。
9、負責擬定全縣財政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
10、負責組織全縣財政系統工作人員的崗位教育和培訓,管理幹部培訓經費。
11、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稅政法規股
負責人:楊俊漢(兼)
主要任務是:審核全縣政策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是否科學、合法,依法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議;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縣級國家賠償費;組織全縣財稅普法工作,其具體職責如下:
1、會同有關股室審核或協調其他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
2、開展財政執法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反饋財稅政策動態,建立財稅法規資料庫;負責財稅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轉發、征訂及宣傳工作。
3、負責地方稅源調查工作,參與財政、稅收體制的調查研究工作。
4、負責聯繫、處理和協調與稅務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
5、組織和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縣級國家賠償費用,辦理縣級國家賠償事項。
6、組織全縣財稅普法工作,擬訂全縣財政系統幹部法律法規學習培訓計畫,組織全縣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為局機關和鄉財政部門提供財經法律法規諮詢服務。
7、負責對財政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工作。對以縣財政局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初步審查;審核以財政局名義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財政執法文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財政行政處罰的申訴和檢舉。
8、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預算股
股長:張嗣清
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和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縣本級部門預算草案,彙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負責預算收入的銜接和組織工作,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擬訂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下級的轉移支付工作;管理縣級預備費,配合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承擔向縣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負責整個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庫的建立和上報。
(五)國庫股
股長:補聲河
主要任務是: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賬務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資金、非稅資金以及財政專項資金(基金)的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縣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匯總編制縣級及全縣財政總決算和縣級及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其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縣級預算的執行;負責縣級財政收入的組織協調工作;編制全縣財政收支旬報、月報,分析全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2、負責國庫資金管理,聯繫人民銀行國庫並協調有關工作,辦理縣級預算繳款、撥款和上下級財政資金調度工作;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賬務,集中辦理財政性資金的收付,負責審核報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內資金、非稅資金銀行開戶有關事宜;負責財政專項資金專戶和非稅資金專戶以及收入過渡戶的管理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擬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辦法,研究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縣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指導縣級單位預算會計和鄉級財政預算會計工作。
4、審核、匯總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審核、匯總編制縣級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審核、匯總編制全縣非稅資金收支決算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收支統計報表。
5、管理縣級財政非稅資金專戶;對縣級部門非稅資金收支管理進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股室做好“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
6、負責審計部門審計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的聯絡協調工作。
7、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行政政法股
股長:何強
主要任務是: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縣級行政基建的歸口管理和立項審批;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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