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科技局

本機關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定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定及職能情況等。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項目經費的下達通知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都區科技局
  • 地點:廣州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定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定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檔案。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規章;花都區科技局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等。
(三)規劃計畫。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畫、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項目經費的下達通知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花都區科技局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能: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協調檢查實施;負責重要工作檔案的起草;負責檔案、保密、機要、檔案、信訪、宣傳、信息、會務和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編纂科技、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畫冊、簡訊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財務、資產管理及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紀檢、監察、黨群、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與民主黨派對口聯繫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推進科技和信息化體制改革。
計畫科工作職能:組織擬訂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科技、信息化發展的研究和技術預測工作;提出科技和信息化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和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統籌重大科技和信息化專項、重大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攻關;組織實施套用基礎研究計畫;組織認定區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負責組織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申報和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的申報和實施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計畫;負責各類科技項目計畫的選項、立項工作,並提出科技經費配置方案;負責科技諮詢、專家評審隊伍的聯繫組織工作;負責各級各類科技發展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科技和信息化計畫管理工作,負責牽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擬訂科研條件保障的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和信息化投入及最佳化資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編制本部門科技和信息化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績效管理;推進創業投資體系建設;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行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條件計畫。
發展科工作職能:研究提出我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我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最佳化領域、重大項目安排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工作;承擔我區各級各類科技工業園區和專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和有關工作;監測分析高新技術產業運行態勢並預測預警,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及各類科技、信息化示範基地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和轉化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區外高新技術項目的引進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評審、獎勵、技術保密和技術轉移工作;負責推動企業產、學、研基地建設,組織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負責組織國家、省、市、區產學研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牽頭組織推進高新技術領域、農業、生物產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攻關與產業化;指導科技統計、信息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科普項目、基地申報工作;協調全區科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科普規劃和政策,並開展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和信息化交流與合作,組織國(境)外科技與信息化展覽會;組織高新技術項目和人才的引進工作;參與組織指導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組織國家、省、市對外合作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