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環境保護局

花溪區環境保護局,正縣級建制,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增加污染物減排監管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溪區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Huaxi Distri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 局 長:姚險峰
  • 大隊長:郭霖
機構概述,地理位置,

機構概述

一、領導機構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黨務、財務及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具體負責環境監察大隊工作。
二、職責調整
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增加污染物減排監管職責。
三、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草擬全區環境保護地方性規章、規範草案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和產業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區及跨行政轄區的較大環境問題;牽頭調查處理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熱翻祝主破壞事件;組織和協調全區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執法活動;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四)承擔落實區政府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督查、督辦、核查全區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五)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資金安排的建議,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公布重點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六)承擔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環境破壞的責任。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發展規劃、重大經濟發展規划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及擴建項目環境影響的審批,對環保“三同時”審查祖茅洪並監督執行。
(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區大氣、水體、土酷陵糠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廣清潔生產;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八)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向區政府提出新建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審批的建議;監督罪雅邀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環境破壞的恢復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參與全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九)負責全區核安全和輻射拜樂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對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監督管理。
(十)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擬訂環境監測制度和工作措施,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負責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調查監測;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區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參與環境保護科學研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技術性示範工程,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負責全區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的申報工作應旬煉;參與擬訂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產品技術標準;監督執行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各類環境保護標準。
(十二)開展環境保護合作交流。組織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資金技術引進和項目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宜。
(十府祖虹朽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報導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相關制度;承擔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四)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環保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3627943)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查、信息、保密、後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接待來信來訪、政策諮詢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擔環境保護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資金安排的建議,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承辦國家、省、市補助的環境保護系統項目審核工作;承擔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相關制度;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局新聞發布工作。
承擔本部門制發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理、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處罰文書規範、程式等工作;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和議案、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青婦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輻射安全管理科)
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區大氣、水體、噪聲、土壤、惡臭、光、機動車、固體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預審;參與工業污染項目環保設施驗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承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區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實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承擔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任務;擬訂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污染減排、排污許可和環境統計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納入國家及省總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及污染減排工程;建立和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考核制度;審核新、改、擴建項目的污染物總量指標;提出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測算並確定全區環境容量;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對全區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設施與射線裝置的單位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負責轄區內輻射污染源申報登記和日常管理;負責編制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轄區內輻射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及輻射事故應急回響工作。
(三)環境影響評價科
擬訂我區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開發建設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並對竣工後環境保護達標情況進行驗收,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對區域限批地區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四)自然生態保護科
組織擬訂全區環境保護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與報批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擬訂生態保護規劃;提出市級以上新建自然保護區初審建議;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參與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參與以自然生態環境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地理位置

地址:園亭路5號
貴陽市花溪區環境保護局
(十二)開展環境保護合作交流。組織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資金技術引進和項目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報導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相關制度;承擔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四)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環保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3627943)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查、信息、保密、後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接待來信來訪、政策諮詢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擔環境保護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資金安排的建議,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承辦國家、省、市補助的環境保護系統項目審核工作;承擔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相關制度;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局新聞發布工作。
承擔本部門制發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理、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處罰文書規範、程式等工作;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和議案、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青婦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輻射安全管理科)
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區大氣、水體、噪聲、土壤、惡臭、光、機動車、固體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預審;參與工業污染項目環保設施驗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承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區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實施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承擔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任務;擬訂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污染減排、排污許可和環境統計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納入國家及省總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及污染減排工程;建立和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考核制度;審核新、改、擴建項目的污染物總量指標;提出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測算並確定全區環境容量;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對全區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設施與射線裝置的單位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負責轄區內輻射污染源申報登記和日常管理;負責編制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轄區內輻射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及輻射事故應急回響工作。
(三)環境影響評價科
擬訂我區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開發建設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並對竣工後環境保護達標情況進行驗收,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對區域限批地區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四)自然生態保護科
組織擬訂全區環境保護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與報批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擬訂生態保護規劃;提出市級以上新建自然保護區初審建議;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參與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參與以自然生態環境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地理位置

地址:園亭路5號
貴陽市花溪區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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