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起, 986名中國人分三批被強擄到鹿島組(現為鹿島建設公司)花崗事務所,遭到日本政府和鹿島組非人的奴役和虐待。1945年6月30日晚,700多名花岡礦山的中國勞工因不堪忍受繁重勞動和殘酷折磨而發動起義,結果被日方殘酷鎮壓,3天內共有130多名勞工被拷打折磨致死。從1944年8月至1945年11月間,在花岡的986名中國勞工中共有400多人死亡,“花岡事件”成為日本軍國主義在侵華戰爭期間強征勞工的最典型例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崗暴動
- 別稱:中山寮暴動
- 時間:1945年5月間
- 地點:本秋田縣花崗中山寮
基本介紹,事件回顧,歷史背景,所受苦難,準備,暴動失敗,日本庭審,索賠之路,事件影響,後續爭議,
基本介紹
花崗暴動,也稱中山寮暴動。1945年5月間,被拘禁在日本秋田縣花崗中山寮的中國戰俘和苦役,不堪忍受殘暴蹂躪,奮起暴動,企圖出逃,終因人生地疏,暴動失敗,又遭到血腥鎮壓。耿諄(襄城縣)作為暴動的策劃者,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控訴了日本法西斯慘無人道的罪行。
事件回顧
歷史背景
1944年9月,日寇從中國北平清華園戰俘營中挑出300名身強力壯者,用火車押送到青島海港,驅上海輪運往日本做苦役。戰俘中,原國民黨第十五軍六十四師一九一 團的上尉連長耿諄被指定為大隊長。耿是在1944年4月向日軍進攻洛陽時受傷被俘的。
所受苦難
晚上,駐華北日軍把他們驅趕到輪船上,要把他們送到日本去。在輪船上,戰俘們沉鬱地注視著轉瞬即將離開的災難沉重的祖國大地,和茫無邊際的大海,想著今生今世難得再回祖國,重見親人,遠去異國,生死莫測,感到心酸難言。有的失聲痛哭,有的垂首飲泣,很多人喪失了生活的希望,產生了一 死了事的念頭。押送的鬼子擔心死人太多無法交差,不讓戰俘在船上活動,一次又一次把他們趕離船舷,又從甲板上趕到船艙內。此時,耿諄心事特別沉重。他想眼前只有勸大家活下去,將來才有力量和敵人鬥爭。他趁敵人不備,把全體難友集中一處,佯作體操活動,進行勸導。這些遠離祖國親人的中國戰俘,聽了他的話,感到特別親切。他們覺得大隊長就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的依靠,是大家的主心骨。從此,難友們有苦向他訴,有話對他說,有事同他商量。
經過四晝夜的海上顛簸,輪船駛抵日本下關。日寇又把他們用火車載往秋田縣花崗町中山寮戰俘營。他們從火車上看到沿路垃圾成堆,荒草叢生,田園荒蕪,偶爾見到幾個女人幹活,也是少氣無力。耿諄這批人是由中國押往日本的第二十二批中國戰俘。當時在日本國內從事苦役的還有美國戰俘、朝鮮勞工。到10月間,敵人又從中國送到中山寮700人,與300人合併一處編為一個大隊,仍由耿諄任隊長。這批戰俘中有共產黨員,有共產黨嫌疑者,有北方抗日游擊隊員,有抗日的國民黨官兵,還有工人、農民和小商販,小的有十二 三歲,老的有五六十歲。為了便於在生活上管理,他把全體戰俘分為三個中隊,九個小隊,另外一個老頭班和一個小孩班。
花崗是一座100多米高的山崗,西北低,東南高,山上長滿了松杉。在花崗的半山腰裡開了一個銅礦,這是日本帝國主義的軍火工業重要原料基地之一。因為從銅礦流出來的水有毒,既不能飲用,又不能澆田,必需修一條很長的暗溝排出去。敵人驅趕這批戰俘到這裡來,就是為了在花崗腳下挖一條長四百五十米、寬四米、深二米,用水泥封圈的排水溝。在敵人監視下,戰俘們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吃飯上工,中午在工地吃飯,晚上滿天星星才收工,一天得乾十四五個鐘頭的活。開始時雖然吃不飽,工作重,但還能勉強支持。兩個月後,糧食突然減少,每人每天定量供米,只能吃個半飽。再往後,一伙食更壞了,每天只能吃一頓大米,其餘兩頓全是橡子面。這種面不會發酵,蒸的饃色黑如土,硬若石塊,吃後消化不了,拉肚子的愈來愈多。穿的更差。開始,敵人給戰俘每人發一身草綠色單衣,冬天僅增加一個雜色毛背心和一個蓑衣。戰俘們陰雨天也不能停工。嚴冬,一到工地,就得先架起一堆火,讓那些日本監工們取暖。而戰俘們身上穿的卻是爛得一縷一片用麻繩打滿結的破爛不堪的衣服。他們凍得實在難忍,就用水泥袋紙腳上一塊腿上一條地綁著禦寒,加上滿臉污垢,蓬頭散發,看上去根本不像個人。日本人不把戰俘看成人,開口就罵,抬手就打。
1944年冬天,正當隆冬嚴寒之際,一夜,下雪竟厚達三尺有餘。敵人硬是逼著戰俘們先用鐵鍬打開一條道路,在冰天雪地中照樣幹活。戰俘們個個骨瘦如柴。他們把一袋袋的水泥背進溝里,又一筐筐把挖出的土石抬出溝來,每向前挪動一步,都萬分艱難,有時支撐不住就跌倒在冰天雪地里。由於饑寒交迫,我難胞天天有病倒者,餓死者。耿諄讓難友劉玉林、劉智渠負責看護病友。許多人在奄奄一息中連聲呼喚隊長。耿諄一到病室,他們就拉住他的雙手不放,哀告說:“隊長呀,我的病好不了啦,我餓得很,你無論如何再給弄點飯吃吧!”“我不能跟你一塊返回祖國了,日後你能回 去時,千萬千萬把我的骨灰帶回祖國去。”這個叫了那個叫,常常半天不能離開。他們向耿諄要吃的,耿諄哪裡有呢?糧食是敵人管著,每天每人按定量發給,這個人若是多吃一口,那個人就得少吃一口。耿諄常常難受得心肝欲碎,捶胸頓足。他苦於挽救無術,常常將他分得的那一份,自己只吃一半,餘下的一半,碰到誰就給誰吃。嚴冬之夜每人只蓋一條破毯子,難友們因寒冷難以入睡,常常以數人背靠背擠在一起坐著,瞌睡就倒成一團,特別是那些躺倒的重病號,他們凍得縮成一團,用微弱的聲音哀號著:“老冷啊,冷啊!”為了讓病號們蓋得厚一點,耿諄吩咐在宿舍通道里架火取暖,讓身體強壯者睡在火堆旁,把騰出的毯子蓋在病號身上。耿諄通過翻譯於傑臣多次要求,敵人才答應給每人發一條布褲。吃的卻始終得不到改善,除了偶然一次給拉來一車馬骨頭和乾蘿蔔纓熬鹹湯外,糧食無絲毫增加。耿諄雖再三要求,得到的總是:“糧食的沒有,你的大大的不好。”起初,戰俘死了,敵人還用死者生前蓋過的毯子裹身,抬到半山坡上,架起木柴潑上煤油將屍體一個一個地燒掉。後來死的人多了,敵人為節約木柴和煤油,就乾脆積至四五人、六七人,架起一堆柴,將屍體扔到上邊,一次焚化。因此,拾骨時分不清張三李四,常有張冠李戴之誤。僅半年時間,我戰俘同胞就死去200多人,其中有的死後竟還雙目圓睜,真所謂死不瞑目。自此,耿諄每天早晨肅立山坡向死難同胞低首默哀。每晚趨入骨灰盒放置室,面對死難同胞焚香一柱,寄託哀思。難友們常常發現他在燃香之時,熱淚縱橫,哭成淚人。此種慘景日甚一日,眼見死去難友已多達300餘人,每個暫時倖存者都感到了嚴重威脅。
準備
暴動的念頭在難友中開始產生了。首先有共產黨員賈毅民,共產黨游擊隊長李光榮,共產黨嫌疑學生崔樹榮,搬運工人劉錫財、張贊武,國民黨官兵劉虞卿、劉玉林、趙書森、李克金、張照國等人提出了開展流血鬥爭的建議,並秘密謀劃暴動的具體方案。共產黨嫌疑孫道教、宮耀光,共產黨的農村文化幹事王陰堂,掌鞋工馮輔廷,學生劉智渠,國民黨排長張金亭等也積極參加活動。他們說的理由有千條萬條,但集中起來只有一條: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拼他一場,死裡求生。耿諄身為隊長,舉足輕重,他不能不考慮:當前國內的形勢怎樣,世界的形勢怎樣,暴動若不成功,幾百名同胞的生死如何,暴動的計畫怎樣制訂,暴動成功以後的出路何在?他反覆掂量著問題的分量,最後考慮到:我們暴動之後,雖無生路,一拼之後亦會迫使敵人對其他戰俘營難友的生活有所改善,我們這幾人即使死了還是有價值的。此時,敵人虐待戰俘更是變本加厲,對戰俘如對死囚,任意摧殘。難胞們急得心裡直冒火,整個戰俘營像是乾柴堆上又潑了汽油,哪怕有一個小小的火種,也是會點燃起沖天的大火來。耿諄更加注意周圍的事態,他仿佛要從蛛絲馬跡中去洞察一切。戰俘們有一人工地與朝鮮勞工的工地相接,耿諄有一次來到工地,一名朝鮮人借吸菸借火之機靠近他,急忙掏出紙筆寫“中國”、“朝鮮”字樣。又用筆一圈,表示:兩國是一家。又寫“日本”二字,握緊拳頭以目示意:“要痛打”。又一次,中隊長張金亭對耿諄說:“有一個朝鮮青年也是以借火抽菸趨到我跟前,先拍我的胸脯,再注目相視說‘我們是統統的’,示意:咱們是一家人啊!”翻譯於傑臣是山東人,平時與耿諄接觸甚多。一次他在無意中透露,很多日本人正在擔心他們會戰敗。憑著敏感,耿諄一下子好像觸到了日本侵略者色厲內荏的本質,仿佛從雲霧中看到了一線勝利的曙光。於是,他從紛亂的思緒中理出一個頭緒來,果斷地下了暴動的決心。在考慮行動計畫時,他首先想到一個在敵人身邊服務的小戰俘“資羅”。這個小孩年紀十二三歲,機智勇敢,是我國北方抗日游擊隊員,敵人常常叫他“小八路”。我戰俘到花崗以後,敵人讓挑選三個小孩子做僕役。這個小孩是其中之一,日本人給他取名“資羅”(意思是二郎)。一天耿諄把他叫到跟前,啟發他說:“你想不想回祖國?回不去怎么辦?咱們一起逃出這裡好不好?”這一 番問話,使資羅的眼淚撲答撲答地滴下來。一聽說“逃出”二 字,他馬上不哭了,瞪著兩隻眼迫不及待地說:“隊長,只要是打鬼子,你教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耿諄看到“資羅”這樣堅決,就對他說:“我若給你一把刀子,你敢不敢殺鬼子?”資羅堅決地回答說:“敢!”以後“資羅”留心摸清了這裡每個日本人的寢臥位置。耿諄又從於傑臣那裡拾來一張火車路線圖,得知北海道的方向和位置。
暴動失敗
1945年5月27日晚上,一件爆炸性的事件發生了。戰俘們傍晚在下工路上,難友薛同道餓得實在忍受不住,悄悄溜到人群後邊,到附近居民家裡偷吃了半碗剩飯。敵人發覺後,即時把他捆起來帶回戰俘營,拘留在一個小屋裡,不準給飯吃。晚飯後,敵人就把全部戰俘集合起來,把薛同道拉到屋當中,氣勢洶洶的日本打手們手持棍棒站在周圍,這邊打了推過來,那邊打了又擁過去。經過一陣毒打,薛同道血肉模糊了。最後,兇惡殘暴的日人小煙咆哮著跳到薛同道面前,手執用公牛生殖器做成的皮鞭對薛同道又是一陣毒打,薛同道即時喪命。戰俘們驚呆了,落淚了。而日本監工“伊勢”還說:“死了死了的好。”難友們歸宿後不禁失聲痛哭,全體戰俘的義憤終於激發起來了,暴動一觸即發。按原定暴動計畫,我戰俘先布置好外圍和內應,一舉殲滅中山寮的敵人後,造飯飽餐一頓,帶足乾糧。每人帶圓鍬一把作武器,小隊長以上幹部每人隨身必須攜帶自殺之利器一件。整隊出發後,向北海道方向邁進。途中保持聯絡,不得掉隊。沿途不得驚害日本老人和小孩。遇敵追擊時,不得停止前進,萬不得已時,才能集結一處,與敵人拼一死戰。一切安排就緒,不意暴動開始之時,大個子劉錫財首先入敵人室內,一鍬把電話機從牆上打落。熟睡中的日人聞聲而起。這時戰俘們便搶步破門而入,舉鍬亂打,四名敵人被當場擊斃,其餘越窗而逃。我外圍人員對逃出去的敵人緊追不捨,又斃死一人,傷其二人。傾刻之間,礦山各處警報狂鳴,敵人傾巢而出。在這千鈞一髮的危急時刻,我戰俘不得不倉皇整隊出發,舍大道取小路入山。由於戰俘身體羸弱,又經一夜奔波,早已疲憊不堪。到次日拂曉,敵人憲兵警察層層圍擊。耿諄集結隊伍時,僅餘二三十人,其他都失掉了聯絡。耿諄等人仍一直向山頂攀登,到了山頂只剩六七個人了。此時,耿諄伸手去取自殺的匕首,發現匕首不知何時丟失,然後就立即解下綁腿要投環自殺。大隊副李克金堅決攔阻,耿諄極嚴肅地說:“我們是中國人,又是軍人,不能死在敵人屠刀之下。”說罷即將綁腿解下,挽一大環,一端拴在樹根上,一端系在一隻腳上,脖子套入環內,用力猛蹬,立時昏死過去。但當他甦醒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是在花崗警察的監獄裡。敵人把他五花大綁緊緊地捆起來。又一遭遭一道道地把他與一把椅子死死捆在一起,即是稍稍動一下也是不可能的。耿諄睜眼看到屋角里放一個炭灰盒,內插匕首一把,上帶血跡,他又產生自殺念頭。不一會兒,一個哨兵來到屋裡,隨手把匕首拿走。耿諄自殺不成,實在痛苦極了。第二天,敵憲兵軍事法庭即開始審訊。耿諄認為同胞慘遭敵人虐待,死去300多人,暴動之舉乃天經地義,身為隊長,縱有天大的事情,自己一人承當。
日本庭審
在審訊中,他一連七天,駁得敵人無言以對。第八天,敵人憲兵上校(所謂憲兵司令)帶來翻譯一人親自審問。翻譯首先向耿諄自我介紹說:“隊長,我是中國人,名叫王崗,家住東北,來日本留學。今天我來當翻譯,你有話只管說,我一定作好翻譯。”
審訊開始了。
憲兵司令問:你在中國軍隊是什麼階級?
耿答:上尉連長。
問:在什麼地方被俘?
答:洛陽戰役。
問:你怎么被俘的?
答:腹部受傷。
問:你為什麼暴動?
答:因為吃不飽,300多人被餓死。
問:你為什麼不要求增加吃的?
答:我曾同翻譯於傑臣去要求過兩次。
問:增加多少?
答:一點也沒有增加。
問:你向何人要求?
答:河野正敏。
問:我查明你是中國將官軍階!
答:我是尉官,被俘時尚佩有軍銜。
問:中國政府授給你什麼任務?
答:我的軍銜很低,根本夠不上接受政府什麼任務。
問:是不是中國政府授給你顛覆日本的任務?
答:不是,我完全是為拯救我們同胞的生命。
問:你們出去以後往哪裡去?什麼地方接濟你們?
答:為了不能在中山寮戰俘營等著餓死,出去尋個生路,哪裡也沒有接濟。
問:你要暴動,計畫了多少天?
答:沒有計畫過。
問:沒有計畫,怎么能把人帶出來?
答:活活把人打死,又用公牛生殖器打人,侮辱我們太甚,逼著我們暴動,是我向全體戰俘下的
命令,我親自領著大家逃出中山寮。
問:你下達命令,他們都聽嗎?
答:戰俘都是軍人,軍人養成了服從,天職就是戰鬥。
問:打死日本人,你都指定了誰去乾的?
答:命令是我向全體下的,並沒有指定哪一個人。
問:你知道都是誰下手打死了日本人?
答:不知道,那時很亂。
問:按照法律殺死人是要抵命的。
答:我們在中山寮受虐待致死的就有三百多人,由何人抵命?
問:這與直接殺人不同,直接殺人得抵命。
答:我殺人,我抵命,我願自己剖腹。
問:這,這,這得考慮……
最後敵人拍案而起,脫口說出兩個字。王崗立即翻譯說:“隊長,他說你偉大。”
耿諄本是上尉連長,敵人卻認為他是將官,並認為他們暴動的目的是要顛覆日本政府。由此可知,日本當局對花崗暴動是多么震驚。經過12天的審訊之後,敵人把耿諄等12人用汽車押送秋田縣監獄。入獄後,他們都被關入單人牢房,每餐僅能吃一個五號米糰(五號飯最小僅有碗底大小),另外一碗米湯。一天,幾個便衣鬼子突然對耿諄進行刑訊。他們用棍棒猛擊他的頭部,他幾次昏倒在地,他的生命幾乎喪在這些人的手裡。此後不久,法庭僉事長來獄記錄口供。而後,正式開庭審判。法警把耿諄等由獄中提出,砸上手銬送到法庭。法官宣布開庭後第三天,法官進行宣判:耿淳為殺人罪,判處死刑。其餘11人為無期徒刑和15年、5年等徒刑。
宣判後半個月左右,一天夜裡,耿諄正要入睡,飛機的轟炸聲驟然而至。投彈之多,轟炸之猛,超過戰常轟炸之後,很快就有人把蓋在窗戶上的、燈上的防空罩撤掉。日本反戰派大學生“小長光”,因對日本首相“東條”行刺未遂,被捕入獄判12年徒刑,在獄中服雜役。有一天,他突然把耿諄的獄門打開,拿出紙筆寫“日本敗戰”四字相示,匆匆而去。停了不久,他又來寫“世界和平”相示。而後,中國留日學生王勝之等也到獄中探視訪問。他們告訴耿諄說:“花崗事件使日本朝野大為震驚。”
難友們已由中國駐日代表團護送回國。耿諄等26人留日準備控訴虐待我戰俘的日本犯罪分子。1946年5月,中國駐日代表團把耿諄等人接到東京中野區,遂由國際法庭中國科向橫濱國際法庭提起控訴,駐東京國際記者曾來訪問,並攝影登載報刊。這時,耿諄頭疼嚴重發作,醫治無效,經批准回國還鄉休養。1947年9月由留下的25人出庭作證,國際B級法庭開庭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處決了虐待戰俘的首惡日犯河野正敏、伊勢、福田等。
花崗起義失敗後,以耿諄大隊長為首的12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10年),下達判決時,已是日本宣布投降後的9月11日了。
進駐秋田縣的美國占領軍得知花崗事件情況後,對鹿島組的有關人員進行了審訊。最後,鹿島組花崗事務所所長及其他6人被送進了秋田監獄;耿諄大隊長及其他11名中國人於1945年10月1日得到釋放,並為美國第八軍在橫濱舉行的BC級戰犯審判出庭作證。
審判始於1947年11月26日,第二年3月1日終審判刑決。判決為絞刑的3人,無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20年)2人。有期徒刑的2人是警察,其他均為島組有關人員。但他們以後都得到減刑,全都活下來了。
強行抓捕交戰國國民並強迫他們勞動,是違反國際法(《海牙陸戰法規》、《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指出:花崗的418名勞工是死於飢餓、拷打審訊及管理不當。審判的主旨不是針對“勞動者”的殘酷使役,而是針對“俘虜”的虐待。橫濱法庭及秋田縣法庭的判決均認定鹿島勞工勞務過重,食物不足,受到毆打虐待。日軍中的俘虜管理人員也曾向上級機關匯報過同樣的情況(1945年7月20日)。
以鹿島組為主要會員的日本建設工業協會,戰後成立了“華鮮勞務對策委員會”,專門研究戰後處理對策。其第一項重要活動內容就是專門研究鹿島組戰犯在接受軍事審判時的應對對策;其第二項重要內容是研究如何獲得“國家補償金”。鹿島守之助總經理本來已列到戰犯名單上,是追究戰犯責任的對象,並被國際檢察局傳喚,但是因為對策委員會為他僱傭了與美國方面有關係的律師,不僅賄賂律師,使他免受起訴。而且還倒打一耙,以該公司在戰爭中使役中國人、朝鮮人使公司受到了“損失”為由,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損失,支付“國家補償金”。據日本學者的研究資料顯示,日本整個建設工業協會由於戰時使用了35000名中國人、朝鮮人,戰後從政府那裡領取到4600萬日元的補償金。但至今沒有發現由於對中國人、朝鮮人的殘酷使役、虐待以及致其死亡而給予賠償的記錄。
索賠之路
1987年6月,耿諄大隊長應邀到日本出席在花崗舉行的中國人殉難者慰靈祭。歸國之後,他聯繫其他倖存者及遺屬,於1989年12月,以花崗事件受難者聯誼會(籌備會)的名義向鹿島建設公司發出公開信,要求他們:(1)正式道歉;(2)建立紀念館;(3)向每人支付500萬日元的賠償金。
1990年6月,耿諄大隊長及6名倖存者和遺屬、在結束了花崗慰靈祭典之後,到鹿島建設總公司訪問,第一次得到同該公司進行直接交涉的機會。鹿島建設公司方面首次表示了“深甚的謝罪之意”,但對於賠償問題卻表示有待於今後協商解決。
1995年6月28日,以當年起義領袖耿諄為首的11名花岡事件倖存者和死難者遺屬,在和鹿島建設公司長達數年的交涉破裂之後,訴諸法律,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年役使迫害中國勞工的鹿島建設公司謝罪並給予經濟賠償。但到了1997年3月,法院在沒有進行事實審理的情況下,突然宣布中止審理,並於12月10日以時效已過為理由做出“駁回原告請求”的判決。
1998年7月15日,原告一方抗訴東京高等法院,針對“鹿島組”在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期間殘酷虐待和殺害中國勞工的罪行繼續進行法庭鬥爭。在花崗暴動中得以倖存的中國人,除後來在審判戰犯時作為證人的23名以外,均於1945年底返回了中國。審判結束後,為追究鹿島建設公司的責任,給中國勞工討還公道,讓花崗起義名留青史,警示日本侵略者,耿諄大隊長與其他4名工友做出了留居日本的選擇,他們在日本奔走呼號40年,為追究日本的戰爭罪行作了不懈的努力。直到1985年,由於夥伴們相繼去世,年邁的耿諄大隊長返回中國,尋找證人證據,又發現了其他倖存者及其遺屬。
2000年11月29日,原告、被告雙方達成“和解”。鹿島公司向受害者支付5億日元,建立“花岡和平友好基金”。但在“和解”的第二天,日本鹿島公司發表“聲明”,否認自己奴役中國勞工的罪行,並否認這一基金含有補償、賠償的性質。一時間,輿論譁然。耿諄認為訴訟目的沒有實現,“和解條款”不能接受。耿諄發表《嚴正聲明》表示:和解對耿諄無效,拒絕領取“捐出金”,並嚴詞譴責和抗議鹿島公司拒不認罪。
對於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公諸於世的花岡事件《和解條款》,耿諄老人說:“這個‘和解’中,花岡受難者提出的三項條件沒有一項得到落實,給花岡慘案受害者留下了極大的憤慨!2000年11月19日,日本律師團召集原告在北京開會,告訴大家說,按照1990年的‘共同聲明’,日本鹿島公司重新謝罪,拿出5億日元作為補償。當時就想,5億日元是少了點(是索賠額的十分之一),但考慮到各種因素,少一點就少一點,既然鹿島公司謝罪了,就這樣吧。但他們竟然這樣做,說這5億日元是救濟,不含有賠償或補償的性質,如果我們早知道是這樣,我們能接受嗎?!50多年前,在日本鹿島公司,我們受到那樣的虐待,418條人命死於異國他鄉。難道一條人命就值區區500萬日元嗎?我們當時索賠這個數目只是象徵性地要求日本鹿島公司謝罪賠償,但是,鹿島公司明明有罪卻還討價還價,真是豈有此理!” 對於這筆資金,耿諄老人還是希望能發到每個花岡受難者或遺屬手中。
事件影響
田中宏,日本最權威的研究戰後遺留問題以及外籍人士在日人權問題的專家之一。他間接迫使日本政府於2000年放鬆入籍限制並取消了長達幾十年的外籍人士加入日本國籍需按手印的不平等要求。他從1987年開始研究花崗勞工問題,並直接參與了“花崗事件訴訟”的全過程,是給予該訴訟最終達成“和解”幫助最大的日本友人之一。有媒體曾報導,“如果沒有田中宏以及新美隆(花崗勞工原告律師團團長)、林伯耀(中日交流促進會秘書長)等人士的鼎力相助,花崗事件‘和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就在前不久,日本政府首次將“花崗慘案”寫入了教科書。這不僅是對田中宏等人士工作的肯定,而且也無疑是1982年日本教科書問題出現20年以來一個極具突破性的訊息。
2010 年4月17日,“花岡和平紀念館”在日本秋田縣大館市開館。時隔45年,日本政府終於正視發生於1945年的“花崗慘案”。日方代表大館市市長小畑元說,必須將這一史實告訴給下一代人。
後續爭議
2000年11月29日,花岡訴訟案原、被告(鹿島公司)正式達成和解。根據和解條款規定,原告們選出了花岡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負責根據和解條款的有關規定,決策花岡基金的使用。中國紅十字會作為受託人,根據和解條款的規定,開始了花岡和解的後續工作,主要職責就是將5億日元信託金設為“花岡和平友好基金”,並負責該基金的管理。
2011年6月27日,媒體人周筱贇在微博上發文,稱他的朋友石玉在2009年對耿諄進行了採訪,發現了一些和紅十字會相關的信息。周筱贇在微博中提供了一個連結,該連結指向石玉的一篇名為《拜訪抗戰老英雄》的部落格。
中國紅十字會相關負責人解釋稱,按照相關財務規定,因為花岡基金不屬於國家給紅會的財政撥款,也不是社會捐贈給紅會的資金,未最終結算,所以審計署不會對基金使用情況組織專門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