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岡和平友好基金

1945年6月30日,被日軍抓到日本秋田縣花岡町(現大館市)的中國勞工不堪忍受鹿島組(現鹿島建設公司)殘酷虐待,起義反抗,但起義旋遭日本軍警鎮壓,被嚴刑拷打折磨致死的勞工達130餘人。從1944年8月至45年11月,鹿島組在花岡町工地役使虐待的986名中國勞工,包括起義後殘殺致死的,死難者高達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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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由來

1995年6月28日,以當年起義領袖耿諄為首的11名花岡事件倖存者和死難者遺屬,在與鹿島建設公司長達數年的交涉破裂之後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年役使迫害中國勞工的鹿島建設公司謝罪並給予經濟賠償。
1997年12月10日,地方法院以時效已過為理由做出“駁回原告請求”的判決。
1998年7月15日,原告一方抗訴至東京高等法院。
2000年11月29日,日本東京高等法院開庭宣布,以11名被日本侵略者強擄的原中國勞工為抗訴人,以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為被抗訴人的花岡事件損害賠償請求抗訴案達成和解,鹿島公司在不承認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拿出5億日元設立“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現也簡稱“花岡基金”。

基金管理

1999年,中國紅十字會應花岡訴訟案中國原告請求參加花岡和解工作,並於次年作為受託方承擔花岡基金撥付、監督等工作。

基金使用

基金主要從三個方面使用:一是尋找受難者及其遺屬,並為他們發放信託金;二是每年6月30日在日本舉辦祭奠、追悼活動;三是向受難者及其遺屬發放獎學援助金,並在中國、日本開展各種培訓、紀念活動等。
中國紅十字總會官方微博介紹,其中的2.5億日元已經用於花岡中國勞工的撫恤,相當於每人約得到25萬日元。截至2011年,已找到約520名花岡中國勞工。(25萬*520=1.3億?)
鹿島建設公司向中國紅十字會信託5億日元賠償金。但十年過去,986名應享受賠償金的勞工中,只有500多名勞工及家屬得到了五折賠償金。
其中至少2.5億日元去向不明。
紅會於2011年7月曾發布《關於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的說明》,稱關於花岡基金的管理,中國紅十字會按照國家財務規定、中國紅十字會財務規定,依照花岡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進行使用,並接受著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完全不存在扣留2.5億日元的情況。
據悉,花崗基金大部分資金去向已經被評選為2013中國十大未解之謎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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